《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等七个招标评标办法出台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

2021-09-28 20:32: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张赛男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吕海丽 见习记者 张赛男 日照报道

  9月28日,日照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日照市住建局发布了《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办法》、《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评标办法》、《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招标评标办法》、《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备材料招标评标办法》等七个招标评标办法。

  2015年3月以来,日照市先后转发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制定了出台了《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管理办法》、《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等招标投标配套文件,为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有文件亟须修改完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和省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不断调整优化,原有文件制定的制度基础发生了变化,原有文件内容作相应调整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当前,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这里面也包括招投标方面的制度措施,原有文件内容作相应调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比如,今年上半年省里开展的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关于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的措施有12条,市住建局根据省里的要求进行了细化和提升,并且结合实际工作又增加了2条措施,这些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落实也需要对原有文件的内容作相应调整。

  以问题为导向的必然要求。原有文件部分条款因为制度设计不完善以及实施条件不断发生变化等原因,在文件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问题。比如,根据原来文件的规定,商务标计算投标得分时,偏离投标基准价扣分值过大,虽然有利于降低中标价格,但客观上存在围标串标的可能性;又如,原来文件中,投标企业信用分值占比10%,虽然符合上级文件的最低要求,但对于选择优秀的中标企业支持力度不大。

  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日照市住建局以问题为导向,对原有的3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且根据实际需要,新制定出台了《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评标办法》、《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招标评标办法》、《日照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备材料招标评标办法》等4个招标评标办法。在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中,做到了三个坚持:

  坚持问需于民,从2021年1月起,日照市住建局就开始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企业调研等形式,广泛征求招投标各方主体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先后组织召开了10余次座谈会,邀请了100余家开发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以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参加,征求招投标各方主体的意见建议,并及时进行梳理研究、借鉴吸收。“七个办法”起草完成后,又专门在住建局官网上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

  坚持问题导向。日照市住建局针对原文件存在的不足和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体现在新文件有关条款中。在文件制定过程中,不仅仅满足于补短板,而是创新举措提效能、惠企业、强监管。例如,在新文件中推行的技术标承诺制,在国内招投标领域属首创。

  坚持依法合规。在广泛征求招投标各方主体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还根据有关规定,征求了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省住建厅、招标投标的牵头主管部门市发改委,日照市监理协会、日照市建筑协会等行业协会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并且通过了日照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核,保证了“七个办法”出台的依法合规。

  “七个办法”主要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监理、总承包、全过程咨询、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领域的招标评标,系统解决了目前招投标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市场秩序,保证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减轻了招投标各方主体的负担,加强了投标人日常行为的监管。山东省住建厅对“七个办法”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文件整体水平在全省处于前列,部分创新举措是全国、全省首创。文件主要有十个方面的创新亮点:

  提高了诚信分值权重,有利于优秀企业中标。将评标总分中信用分占比由10%提高到30%至35%,促进投标人重视企业信用建设,在日常行为的各个方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规定,树立通过获得良好信用评价提高中标可能性的理念,维护招投标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守信褒扬、失信惩戒的信用机制。

  设立了绿色科技分值,促进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全国首创在招标投标中设置绿色科技分,在总分中占比不低于5%,鼓励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参与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在招投标环节积极推动建筑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增加了日常监管分值,倒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在全省首创在招投标中专门设立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分值,占比不低于10%,将施工、监理等企业的日常质量安全工作情况及时进行采集评价,并直接与招投标得分相挂钩,实现了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两场联动,大大地提高了企业抓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降低了投标标价偏离基准价扣分值,限制了围标串标。大幅降低了投标报价偏离扣分分值,大大增加了不法企业围标串标的难度,进一步净化了招投标市场。同时,扣减分标准设置合理区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确定,增加了招标人的自主权。

  技术标实行承诺制,降低了评委的自由裁量权。对一般项目推行技术标承诺制,投标时由投标人提供技术标承诺书,技术标评分即可得满分,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再向招标人提交符合要求的技术标方案。在以往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编制的技术标投标文件得分,实际与中标人后续工作表现优劣程度关联度不大,并且存在的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过大、容易发生暗箱操作,技术标评审时间过长等弊端。这项措施减少了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保证了评标公平公正,缩短了评标时间、减轻了投标人负担,在国内招投标领域属于首次创新做法。

  探索实行评定分离制度,体现了招标人的责权统一。开展评定分离试点,对于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积极引导招标人实行“评定分离”,即评标专家做应该做的专业性工作,限制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把定标工作和责任还给招标人,体现“业主负责制”的责权统一,这对实现提升评标质量、招标择优、促进合同履约具有重要的意义。

  推行投标保证金保函制度,减轻投标人经济负担。积极推行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减轻投标企业负担,同时降低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取消监理工程师答辩环节,妥善应对疫情影响。疫情影响期间,一般工程监理招标不再设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陈述或答辩环节,评标委员会统一按照3分录入,在降低疫情风险的同时,提高了评标效率,也减轻了企业负担。

  放宽评标方法限制,保证了招标人自主选择权。规定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施工总承包,或者500万元(含)以上的专业工程承包招标,评标时一般应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他工程可采用综合评估法,也可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金额及项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评标办法,保证了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自主权。

  规定不得低于成本投标,避免低价恶性竞争。取消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咨询费等政府指导价,综合市场因素在人员配备、检测设备、服务管理等方面设定合理报价要求,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方式进行竞标,避免了低价恶性竞争。

  据悉,以上“七个文件”已于9月24日正式实施,日照市住建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切实抓好文件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创造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为各方主体提供便利的招投标条件,为全市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贡献住建力量。

初审编辑:安晨

责任编辑: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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