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实体经济是日照大商中心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018-03-07 13:45:00 来源: 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作者: 通讯员 郭鑫

2018年2月22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以下简称“《实施规划》”)中,明确提出,将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日照大商中心”)作为现代金融的重点建设内容。这是省政府对日照大商中心的鼓励也是对平台发展的期许。

2014年成立的日照大商中心作为山东省金融改革试点企业,一直秉持服务实体、优化创新的工作思路,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创新手段,对接客户需求,走在金融业务的创新道路上。

 

“互联网+交易”新技术:构建新型电子商务业态

《实施规划》中要求“推动金融业务创新。加快完善金融市场、金融组织、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金融需求。鼓励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进行金融业务流程改造和产品创新。”作为有公信力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日照大商中心借助现代互联网手段,将传统现货交易搬到线上,搭建了辐射全国的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多品种现货商城、现货挂牌、调期交易模式,促进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实现信息透明、购销灵活、高效便捷,切实发挥消费直达终端的平台优势,为产业客户优化交易环节、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运营3年来,平台牢记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和使命,发挥平台服务的辐射带动效应,于2017年12月5日推出了新疆麦盖提灰枣品种上市交易,极大地提升新疆灰枣流通、结算效率,拓宽灰枣销售渠道,助推枣农增收致富,更好地践行中国证监会倡导的“消费援疆”、“金融扶贫”理念,服务新疆地区实体经济发展。

 

“现期之间”新模式:促进现代商品流通方式转变

《实施规划》中要求“统筹发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交易场所。”作为山东省首家也是全国第一家探索“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交易模式的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企业,日照大商中心依托山东省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在全国首创了“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调期交易模式,填补了国内此类市场空白。继2016年5月获山东省金融办批复、以氯化聚乙烯(CPE)为试点上线运行,2017年又实现了调期交易在铁矿石、灰枣品种的成功运营。

2017年11月17日,山东省金融办主办“全省现期之间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研讨会”,邀请了国内监管层、学术界、法律界、清算机构等领域专家学者,论证了日照大商中心的调期交易模式。与会专家认为,现期之间大宗市场能够促进现代商品流通方式的转变,符合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现实需要,调期交易模式是合规创新、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先进交易模式。

 

产融结合新业态:引导金融资本流向实体经贸流通领域

《实施规划》中要求:“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更多金融资源高效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构建现代化、普惠化、便利化的金融服务体系。”作为山东省金融改革试点企业,日照大商中心从商贸流通需求出发,建立化解贸易融资风险新机制,重塑金融为产业融资的信心,搭建了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平台,开创了产业供应链金融新模式。

2017年,基于完善的监管服务、信息集成管理体系,日照大商中心打造了高信用电子仓单作为融资担保品,解决了传统融资方式货权不清、重复质押、不良资产难处置等问题。目前,日照大商中心与银行、信托公司、互联网金融平台等十几家金融机构建立了业务合作,形成了“物流助金融,金融促交易、交易带物流”的良性发展生态圈,助推区域实体经济降本增效、转型升级。

 

《实施规划》中表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是我省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前列的重要战略部署,既是重大机遇,也是重大责任,更是重大挑战。”2016年9月省政府发布的《山东省金融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推动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综合性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作为山东省现代金融重点工作的一员,日照大商中心以此为目标和指导,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契机,以“交易”作为核心和主体,以“产融结合”为发展方向,积极打造金融创新服务中心,立足日照、服务山东、布局全国,积极整合资源,全面推进将平台建设成为业务模式清晰、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显著的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更多新想法、新思路,贡献更多新力量、新动能,增创山东省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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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雪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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