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两年取消下放8个行政审批项目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作者:林露 2014-04-11 08:26:00
人民网北京4月8日电 (记者林露)近期,国务院60个部门集体“晒”权力清单,涉及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共1235项。其中,教育部共有行政审批事项24项。记者统计发现,2013年以来教育部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共有8项,其中,取消审批的项目7项,下放管理层级的审批项目1项。
近两年,教育部进一步简政放权。据记者统计,2013年和2014年,教育部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各有4个,包括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国家重点学科审批、高等学校设置和调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审批以及民办学校聘任校长核准等。
近两年教育部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 | |||||
2014 (4项) | 项目名称 | 实施 机关 | 设定依据 | 处理 决定 | 备注 |
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 | 教育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取消 | —— | |
国家重点学科审批 | 教育部 | 《教育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教研〔2006〕2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研〔2006〕3号) | 取消 | —— | |
高等学校设置和调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审批 | 教育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取消 | 此为“高等学校设置、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外的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和国家控制的其他专业审批”项目的子项 |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 | 教育部 | 《国务院关于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1988〕15号) |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 此为“省级自学考试机构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审批”项目的子项 | |
2013 (4项) |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及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合作办学机构聘任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核准 | 教育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 | 取消 | —— |
高等学校部分特殊专业及特殊需要的应届毕业生就业计划审批 | 教育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 取消 | —— | |
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调整的高等职业学校使用超出规定命名范围的学校名称审批 |
教育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 |
取消 | —— | |
民办学校聘任校长核准 | 教育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取消 | —— |
责任编辑:庄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