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刚刚,日照交警公布这2人被终生禁驾!原因曝光......

2019-06-11 17:13: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近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公布近期被终生禁驾的2人名单,这是日照交警公布的第20批终生禁驾人员。2015年以来,日照交警已公布127名终生禁驾人员。

  在这次公布的名单中,被终生禁驾的人员全部为男性,年龄分别为35岁和43岁,驾龄分别为17年和24年。

  目前,全国已实现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违法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典型案例:

  2018年9月29日14时50分,张彦龙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莒县夏庄镇惠生路侯家宅子村路段处,超车时与对行朱某骑行的二轮电动车相撞,致朱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事故发生后,张彦龙弃车逃逸并找他人顶替。随后,民警通过走访、排查,确定了张彦龙的肇事嫌疑。最终,张彦龙到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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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调查,张彦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文明驾驶、未保持安全车速、未按规定超车、未靠右行驶,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

  今年3月4日,莒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彦龙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3月28日,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张彦龙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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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依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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