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日照市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出炉

2019-05-30 10:39:00 来源: 日照教育发布 作者:

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教育局,市特殊教育学校:

  为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各区县、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健全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要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一县一案”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比对机制、工作台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保障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开展全日制培训,或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市教育局将依托中小学学籍系统,对各区县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监测和定期通报,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

  二、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

  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总体目标,根据县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

  存在大班额、大校额的城区学校,要积极推进弹性学区、多校划片,合理分流片区学生。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实行多校划片的小学、初中,可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保障入学机会公平。严禁初中学校招收复读生占用义务教育公共资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招生程序要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支持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等方式选拔学生或把竞赛成绩、考级证明、培训经历等作为入学门槛。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三、明确时间节点,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

  各区县招生时间,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鼓励各区县按照公平、公开、科学、便民原则,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管理平台,推进招生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各区县、学校要于6月中旬前完成入学需求摸底工作。要进一步梳理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流程,办理时限,至少在招生工作开始2周前(7月底前完成),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咨询电话;招生工作结束2周内(8月底前完成),在政府网站和学校公示栏分别向社会公示录取结果。鼓励学校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继续推进转学工作一网通办,取消纸质转学证,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请各区县于7月25日前,将本区县公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网址链接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统一在官方网站公布。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于10月15日前,将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情况统计表、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汇总表一并统计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四、规范入学证明材料等招生行为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国家、省、市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组织招生,对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逐项核查,列出材料清单。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原则上一律取消。严禁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特别是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能提供户口证明,又再要求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能提供父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证明,又再要求提供物业费、水费、电费缴费票据”等现象要坚决杜绝。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以特长生名义组织招生。要严格按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小学入学2周内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

  五、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各区县要认真落实《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基础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日政办发〔2016〕36号)要求,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区县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统筹安排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

  (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留守儿童信息纳入学籍管理平台,对其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登记并及时更新。要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各中小学校、村(居)民委员会采取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做好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对未入学、不在学的农村留守儿童要逐一核查,及时联系并做好入学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特别要做好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等重点农村留守儿童就学保障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三)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各区县要和当地残联进一步搞好数据对接,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零拒绝”、“全覆盖”和“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部署,扎实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工作和控辍工作,保障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市特殊教育实行市办盲教育、聋教育,区县办培智教育的分类办学模式。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市范围招收盲、聋哑两类学生集中就读,各区县要做好招生摸底和送生工作。区县特殊教育学校(特教部)主要招收培智类(包括孤独症、自闭症、唐氏综合症、脑瘫等)学生;对轻度残疾学生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重度残疾学生,要做好送教上门工作,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四)做好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对接扶贫、民政部门,了解辖区内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通过落实资助政策等措施,确保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因贫困而失学。同时,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失学、辍学儿童的登记、劝返、报告工作,保障所有贫困家庭子女完成义务教育。

  (五)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归国华侨、港澳台商、外籍人员等子女入学,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六、切实加强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完善招生工作制度,严明招生纪律和廉政纪律,确保阳光招生、公平招生。重大改革措施和群众关心的政策要提前向社会告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争取家长理解和支持,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要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二)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各区县要依据区域内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加快学校建设,落实配套教育设施“四同步”政策,持续增加教育资源供给。要通过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校长教师交流,探索一校多区、结对帮扶、学校联盟、学区制办学、名校托管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要严格按照起始年级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的标准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同时,要按上报省教育厅的年度规划,完成其他年级超过55人大班额化解任务;对已经超班额的班级要严格控制接收转入学生。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城区大校额、大班额学校逐生审核、逐校把关,严格审查招生资格条件,及时公开有关招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责任追究。市教育局将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纳入对各区县政风行风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各区县、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市教育局2019年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规定,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民办学校,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各区县要于秋季开学后 2周内,普遍开展一次招生工作专项检查,确保将国家和省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落到实处,专项检查情况于9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日照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7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韩依晓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