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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日照5月10日讯 5月10日21时10分许,日照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莒县大队值班民警带领辅警在莒县收费站对一辆车牌号为鲁Q 670AR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刘某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民警立即通过六合一平台核查该驾驶人信息,发现驾驶人刘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同时发现刘某于2018年3月份在青银高速因为伪造变造驾驶证和无证驾驶已被处罚过。
民警立即带领刘某到办案区对其进行询问,驾驶人刘某对再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和第99条第1款对驾驶人刘某处以罚款4000元、拘留7日的处罚。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和里程,掌握了熟练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希望大家能够请遵守交通法规,切勿明知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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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早晨,假期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日照港中学的师生们像往常一样早早迈入校园。传达室桌上一面鲜红的锦旗格外引人注意,上面写着金灿灿的八个大字“好人安于心,名利不为果”。那这面锦旗是送给谁的?谁送过来的?背后又有怎样的故事?[详细]
“我48年入的党,到现在已经70多年了!”12日,在山东文科律师事务所的党员活动日中,几名党员来到91岁的老党员薛福会家中,听他分享自己的红色记忆。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