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执法局落实《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 年罚款100余万

2018-11-16 10:1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崔欣桐

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水平得到明显增强

罚款额105.6086万元

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共依据《条例》查处案件1.8039万起

日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落实《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

  大众网日照11月16日讯(记者 崔欣桐)《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以来,日照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在日常执法监管中,紧紧围绕落实执行《条例》,坚持严管重罚,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发挥案件查办工作的强力约束和震慑作用,有力维护了正常的市容环境秩序,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水平得到明显增强。

  具体工作中,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一方面,通过各种形式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市民维护市容环境秩序的自觉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人民广场举办了2次集中宣传,发放宣传手册6万余份,在报刊专栏刊登曝光20多个典型案件,编发《典型案例选登》简报16期,提高了《条例》认知程度,达到了以案示警、以案释法的效果。

  另一方面坚持严格执法,让《条例》发力,禁令生威。对情节轻微的违规行为以教育批评为主,使《条例》富有人性化。对破坏城市市容市貌秩序、造成实际危害的行为,坚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条例》为准绳,实施行政处罚。

  2018年9月28日9时30分,东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至丹阳路时,发现当事人费某驾驶未覆盖车辆运输渣土造成撒漏污染,执法人员当即依据《条例》第九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对渣土车进行覆盖,同时清理被污染路面,并按程序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通过严管重罚,逐步形成了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沿街屠宰、乱设广告牌匾、乱堆乱放、擅自开门扒窗、渣土撒漏等各类城市管理违规行为的刚性约束,切实维护了《条例》的严肃性。

  截至2018年11月,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共依据《条例》查处案件1.8039万起,罚款额105.6086万元,其中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案件数量占60%,其余占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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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牟奕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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