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网 作者:陈鹏飞 2016-11-16 14:00:00
大众网日照11月16日讯(记者 陈鹏飞)近日,记者从日照市人社局了解到,日照市自2016年1月1日起,对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11月10日前调整到位,确保待遇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
据了解,日照市有 735 名符合待遇领取资格人员受益。其中,伤残津贴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按195元、185元、175元、165元的标准增加。
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供养亲属抚恤金部分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8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