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假期即将到来,为维护节假日道路交通安全,日照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往年“国庆节”期间全市道路交通状况,特公布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事项(简称“两公布一提示”),为市民出行提供参考。
交通流预判、分流绕行预案及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
【市区周边道路事故易发路段】
北京路半封闭施工路段;上海路与G204交会路段;日照港西侧疏港路路段;绍兴路与天津西路交会路段;成都路与天津西路交会路段;上海路与兰州路交会路段;成都路与桂林路交会路段等。这些路段或路口大多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过往车流量大,人员活动频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驾驶车辆经过时,务必要注意观察行人,做到减速慢行,不争道抢行。
【34条城市道路正在建设改造】
今年日照建设改造34条城市道路,其中6条新建、18条改建。同时,市区供热2号线工程部分路段尚在施工中,日照重点公路建设也在同步推进,潍日高速、机场高速、222省道西湖至岚山段改建、206国道烟汕线日照段改建等建设工程全面铺开。市民在参与交通中,要提前了解路况信息,注意观察道路交通提示标识,谨慎驾驶,注意安全。
【日兰高速日照段半幅封闭,来往车辆请减速慢行】
G1511日兰高速日照段路面将增加维修工程,已经被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批复建设,自今年9月7日至10月30日对G1511日兰高速日照段进行半幅封闭施工。施工期间,过往车辆在施工封闭路段请减速慢行。
【日兰高速零点收费站易堵路段】
1、当发生交通拥堵超过2公里时,协同相关部门,利用高速公路路网实施交通诱导,引导车辆向具备绕行条件的高速公路或国省道分流和绕行。
2、当发生交通拥堵超过3公里时,将根据指令,全面启动应急预案,在拥堵路段附近的高速公路入口,同路政大队等部门,采取分流、限流等措施,禁止大型货运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营运客车与私家车优先通行,减少进入主线的车流,缓解交通压力。
3、日兰高速零点至20公里路段,要立足防堵,协同相关部门,对车辆流向、车型结构比例、车流时间分布进行分析评估,精确计算交通流临界点,采取提前预防诱导、限流控流分流等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长时间、长距离的拥堵发生,保证零点收费站畅通。
4、遇雨雾等恶劣天气、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或运输危险化学车辆事故时,根据领导小组指令,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5、路口堵塞较小时,视情分流大型货车,免费通行车辆与大型客车优先通行。
6、路口堵塞较大时,视情分流全部车辆,关闭入口。
7、上行时,如堵塞较小,由旭阳路路口分流;如堵塞过大,由204国道分流。
8、下行时,如堵塞较小,由日兰沈海立交桥分流至日照北收费站或疏港收费站下;如堵塞较大,由西湖收费站直至龙山收费站分流。
交通安全提示
“十一”国庆长假即将到来,探亲访友、旅游出行等将迎来高峰,高速公路、商业区周边,以及各景区道路交通压力将明显增加。请机动车驾驶人及广大交通参与者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和路况信息,谨慎驾驶,珍爱生命,文明出行。
一、“国庆节”期间,预计中短途自驾游出行较多,出行高峰将集中出现在10月1日、2日、6日、7日。同时,由于长假期间高速公路7座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高速公路的车流量也将有明显增加,可能会出现交通拥堵情况,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尽量错开高峰时段出行。
二、节日驾车出行,请合理安排休息时间,保证充足睡眠,尽量不要夜间驾车,切勿疲劳驾驶。夜间驾车时,请正确使用灯光,会车时,请使用近光灯,避免造成对向来车眩目引发事故。
三、交警提示,假期驾车出行,请合理安排休息时间,确保睡眠充分,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疲劳驾驶。
四、自驾车出游,请提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开假期首尾出行高峰和夜间行车。驾车途中,应通过广播、网络、路面交通信息屏等密切关注交通提示信息,了解实时路况,必要时调整出行时间和行驶路线。
五、安全带——生命带!研究表明,规范使用安全带,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至少减低40%的伤害。假期出游,请您系好安全带并为儿童选用适合其年龄、身高、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切勿怀抱儿童或让儿童坐在副驾驶位置。
关于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通告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依据国家、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政策法规,现就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行动从2016年9月21日开始。
二、凡在公路上行驶的货运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扰乱治超执法秩序行为和妨碍执行公务行为,“双排”车辆运输车违规上路行驶行为,货车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为,城市工程运输车超限超载、非法改装、野蛮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均为整治内容。
三、依据国家标准GB1589-2016认定货车超限超载:二轴货车总重不超18吨;三轴货车总重不超25吨,三轴汽车列车总重不超27吨;四轴货车总重不超31吨,四轴汽车列车总重不超36吨;五轴汽车列车总重不超43吨;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总重不超49吨,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总重不超46吨。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交通运输监察站或者其他经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指定并公布的地点接受检测,交通执法机构负责实施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由交通执法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扣3分;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扣6分。擅自非法拼装改装、加装挡板的,强制恢复原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的,将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降级。在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对1年内违法超载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实施惩戒。对货运场所经营者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实施处罚。
五、对跟踪盯梢执法车辆、执法人员,阻挠、妨碍执法,强行闯关闯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