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记者从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电视会议上获悉,按照要求,日照市将于11月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工作,12月底前市县两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运转,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计划,市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将整合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根据《关于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意见》,要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职责统一到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严禁随意拆分,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完整性。要充分利用现有政务服务平台、房产交易大厅等资源,合理安排不动产登记工作场所,集中设置不动产业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设区的市实行城市区域内统一登记的,要采取多点办理等方式,科学布局登记网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服务。要依托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利用好存量登记信息,切实提高登记工作信息化水平。有关部门之间要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实现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海岛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
有关部门、单位能够共享的资料和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报。加快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方便社会依法查询。市县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前的各类不动产登记证书继续有效。(黄海晨刊记者 范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