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一男子三轮车被盗内心不平 转而盗窃他人车
来源:齐鲁晚报 2015-01-07 09:23:00
原标题:男子三轮车被盗内心不平 转而盗窃他人被判刑
由于自己的三轮车被他人盗窃,心理不平衡,一男子竟转而盗窃他人的三轮车,这一举动也让自己从一名无辜被害人变成了一名刑事被告人。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张波(化名)以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今年47岁的张波是日照东港的一名普通农民,平日里以出租电动三轮车,赚取租金为生。2013年3月,张波把自己的几辆三轮车停放在村里,谁知其中一辆无故被盗,丢失的电动车价值8500元,车子被偷后,张波自认倒霉,也没有深究。十几天后,其三轮车上的十块原车蓄电池再次被盗,价值共计3000元。电动车连连被盗,张波失去了生活来源,内心极其不平衡的他也萌生了偷车的想法。
2014年6月的一天,张波在市区某路段转悠时,将被害人刘洋(化名)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车盗走,车内有人民币900余元及手机、身份证等物品,盗窃后,张波迅速驾车离开现场。经鉴定,该辆三轮车价值3100元,手机价值450元。后刘洋在找车过程中发现张波,其随即报警,张波被公安机关抓获。
2014年12月,东港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波盗窃他人财物,侵犯了公民财产权利,数额较大,综合各量刑情节,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判处张波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王裕奎 隋秀芹 王晓)
责任编辑: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