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转取公司代收八十余万刷卡金 男子被逮捕
来源:大众网 2015-01-06 18:03:00
民警第四次来到王某家中时,王某正专心的炒期货
大众网日照1月6日讯(记者 郑云歌)日照一物流公司的法人代表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私自转取公司代收的刷卡金八十余万,并非法占有。由于涉嫌职务侵占罪,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杜某是日照市一家商务公司的副经理,公司代理出售POS机,为了满足一些没有POS机安装资质的客户的使用需求,杜某联系到了自己熟悉的一家物流公司法人王某,使用该物流公司的资质办理了119台POS机后分到15处客户手中,这些客户来自全国各地,平时其通过POS机所收的日常货款由杜某与该物流公司两处代收并定期进行结算清分。
起初,代收业务一直正常进行,直到2013年10月16日,由物流公司代收的货款862545.5元本应结算清分到各客户的银行账号上了,但是这一次钱款却迟迟未到账。事发后,王某躲到外地,而来自北京、上海、哈尔滨、沈阳等地的15名受害人开始找杜某讨要货款。
2014年10月2日,日照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
经查,2013年10月16日,物流公司法人王某趁公司账户网银需要升级的时机,私刻公司公章,补办出新的公司账户网银,随后于当天下午在中国农业银行莒县支行分两次转取客户代收刷卡金共计人民币884000元并非法占有己有。
2014年12月17日下午,民警在第四次去王某家中时,将正在阁楼里炒期货的王某抓获。据了解,一直躲在外面避风头的王某此次回来是因为驾驶证到期,需要审证。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王某利用其担任公司法人的便利条件,将客户的货款私自转取并非法占为己有,致使客户遭受重大损失,涉嫌职务侵占,除此之外,王某还涉嫌诈骗、非法集资,目前警方还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2014年12月17日,王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日照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31日,经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经侦支队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执行逮捕。
责任编辑: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