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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公交实行新规 明起年满65周岁可免费乘

来源:大众网   作者:庞远栋   2014-12-31 16:28:00

大众网日照1231日讯(记者 庞远栋)根据新修订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落实老年人乘车优待规定,日照市老龄办、日照市交通运输局、日照市财政局联合制定《日照市老年人乘坐公共汽车优待规定实施办法》。规定自201511日起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将可享免费乘坐公交,比之前70岁可免费乘坐公交相比,老年人可提前5年享受免费乘坐公交的优惠政策。

据悉,该政策的优待对象为:有日照市户口满60周岁至64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乘车优待,满65周岁老年人享受免费乘车;外地老年人按相应年龄段凭老年人优待证分别享受上述优待。优惠范围为市区内安装公交IC卡收费系统装置的公交线路。

    老年人优待乘车卡办理办法:

老年人享受乘车优待,须办理“老年人优惠乘车卡”或“老年人免费乘车卡”。60-64周岁老年人须办理“老年优惠乘车卡”,持优惠乘车卡和副卡享受半价优待;65周岁以上老年人须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卡”,持免费乘车卡和副卡免费乘车。

办理老年人优待乘车卡由本人持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统一制作、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发放的《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到市公交公司统一照相办理带有个人信息的副卡和乘车卡,没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的由公交公司代收保险费12/年。已办理老年优待乘车卡及随时进入优待年龄的老年人,由本人带以上材料于当月末到市公交公司办理。原7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的免费乘车卡需本人持乘车卡、身份证到市公交公司办理副卡,65-69周岁持有“老年人优惠乘车卡”的老年人需本人带以上材料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卡”和副卡,60-64周岁老年人需本人带以上材料到市公交公司办理“老年人优惠乘车卡”和副卡。

初次办理公交老年优待卡,卡费20/张,一年质保,卡费一年之内非人为损坏全额退还办卡人。享受低保补助的老年人凭民政部门证明免缴IC卡费。另外,老年人优待乘车卡必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公交公司办理,非本人不能办理。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zhuangyuan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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