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9月17日讯(记者 张希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规定,日照市政府定于9月18日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试鸣时间为上午10时至10时30分。
据介绍,本次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由日照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警报信号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信号鸣放,即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次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次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灾情警报(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三次为一周期),时间2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每种警报信号间隔3分钟。
试鸣时间为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30分,试鸣范围为市区和各区县城区以及各乡镇(街道)驻地区域。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为防空警报鸣放提供保障。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混同防空警报专用频率和音响信号,违者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市民注意收听警报音响信号,并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