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区发生一起醉驾打人事件 司机被判刑7个月
来源:黄海晨报 2016-06-16 10:03:00
50岁的老陈到朋友家中喝酒,酒后开车回家时,见一辆出租车停在村内小路边上。老陈先是驾车撞击对方车辆,后又上前殴打前来查看情况的司机。6月15日,记者从岚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刚刚对老陈以危险驾驶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
去年4月2日晚8点多,老陈在岚山区虎山镇某村的朋友老张家中喝酒,酒后驾车回家。途经老张家东侧的小路时,见一辆出租车停在路边,老陈认为阻碍了其正常通行,连续按了几下喇叭,仍未见出租车司机出来。于是,老陈一踩油门就开始撞击出租车尾部。此时,正在姐姐家吃饭的出租车司机小丁闻声赶来,两人在口角争执中,老陈开始动手打人,小丁的姐姐在拉架中也被打。
民警接小丁报警后赶到现场进行调查,这时老陈仍呈醉酒状态,不仅骂骂咧咧,拒不配合民警到医院抽血检查,还趁办案民警不备,又上前殴打小丁。经鉴定,老陈静脉血中的乙醇含量为181.3mg/100ml,已属醉酒驾驶。
法院审理后认为,老陈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还随意殴打他人,致两人轻微伤,其行为分别构成危险驾驶罪、寻衅滋事罪。案发后,老陈已与小丁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于是判处老陈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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