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护家庭“小和睦” 共筑社会“大和谐” 莒县法院建立“大嫂调解”机制推动婚姻家事纠纷属地化解

2024-12-12 08:35:50 来源: 海报新闻 作者: 杨宝红

  海报新闻记者 杨玉烁 通讯员 杨宝红 日照报道

  “我真的和他过不下去了,他对孩子不管不问,还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就和我吵来吵去,这个婚我必须得离!”十几年的婚姻生活,让严某对丈夫戚某憋了一肚子的怨气和怒火。

  “婚姻生活本就不易,从结婚到现在你们风雨同舟,现在轻言放弃实属可惜,而且两个孩子年纪还小,需要来自父母的关爱……”莒县法院刘官庄法庭大嫂调解员刘玉英了解了双方的情况后,耐心劝导道。她还站在双方立场循循善诱引导他们换位思考,一步步把嫌隙理清、把误会澄清。经过多次做思想工作,戚某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并作出保证,严某也放下了心中的芥蒂,双方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这起离婚纠纷的圆满化解,得益于莒县法院创新建立的“大嫂调解”机制。今年以来,针对婚姻家庭纠纷居高不下、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情况,莒县法院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坚持“属地、熟人、熟事”化解原则,将婚姻家事纠纷下沉乡镇和法庭,搭建“大嫂调解”平台,推动家事纠纷前端共治、闭环化解。

  “莒县是人口大县,我院每年受理婚姻家事纠纷1600余件。夫妻打架不仅是家务事,也是社会治理问题。基层组织通过参与化解婚姻家事纠纷,能够及时了解辖区矛盾风险点,更好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对于“大嫂调解”的制度设计,莒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席刚给出了答案。

  为推动大嫂调解工作有效开展,莒县法院联合县妇联开展“法护家安、莒家和美”行动,从70余名村级妇联主席中选聘14名大嫂调解员,常驻莒县家事纠纷诉前调解中心和6处人民法庭,建立“大嫂调解室”,健全完善家事纠纷调处工作流程和要求,充分发挥村级妇联主席了解社情民意、擅长做思想工作的长处,及时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我们会根据个案的不同,作出调解和好、调解离婚、冷静等待、转入诉讼等不同的调解结果,让每个案子都得到实质性化解。”莒县法院沭东法庭大嫂调解员严德秀说。在过去两个月时间里,严德秀与搭档张金玉调解了34起离婚纠纷,其中19件已顺利结案。

  为防止当事人“冲动离、赌气离”,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经大嫂调解员耐心倾听、调解,发现双方有调解和好可能、但短期内较难调解成功的,及时向当事人送达《“莒家和美”温馨提示书》,而不再作出不予离婚判决。对于六个月后双方感情确未修复的当事人,再到法庭提起离婚诉讼请求。

  同时,还充分发挥当事人村妇联主席的作用,实现工作闭环管理。在大嫂调解员接收婚姻家事纠纷后,由当事人所在村妇联主席配合送达、协助现场调解,并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工作,促进家庭和睦。

  此外,还注重提升大嫂调解员的业务水平,联合县妇联对她们进行了岗前培训,深入讲解家事纠纷诉前调解技巧及注意事项,着力提升她们的调解技能。强化保障机制建设,制定《大嫂调解员奖补考核办法》,实行分段计付方式,按照不同的调解结果给予不同数额的补贴。

  据悉,自今年9月份“大嫂调解”机制建立以来,共调解结案157件,其中调解和好23件、调解离婚33件、冷静等待40件,调解成功率61%,10—11月份莒县法院新收离婚纠纷案件同比下降43.2%,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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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玉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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