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治教。规范招生行为,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禁学校私自招生、超班额招生。严格组织各类考试,严肃考纪,从严治考,杜绝舞弊行为,以考风促学风。加强教辅材料监督管理,任何学校任何人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切实解决教辅用书散、滥问题,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强化教学常规管理,按照《莒县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指导意见》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教职工岗位,把教学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莒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完善师德师风考核评议机制,搞好排查与整改,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落实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严格从教行为,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不得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各类校外活动及商业性活动。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酒后进课堂,严禁在课堂上抽烟、接打手机,严禁在办公室内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严格教育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乡镇义务教育学校的“其他收入”全部上缴县教育财务核算中心。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让教职工、学生和家长明确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按照规定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将服务性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严格控制加班费、各类福利性补贴的发放,严禁自立项目发放各类补贴,严禁学校以各种名义进行互访、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莒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