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分行以“两为主”为抓手,推动支行纪检监察队伍聚焦主业,履行主责,深化“三转”,为全行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规范支行纪检员分工。过去支行纪检员承担的工作多而杂,精力不足,严重影响其职能作用的发挥。今年6月,日照分行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支行纪检员分工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支行纪检员可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关系密切的工作,但须把主要精力放在抓纪检监察工作上,不能分管业务营销、财务会计、人力资源、集中采购、工程建设等与履行监督职责相冲突的工作,同时区分情况,规定实际承担内控副行长职责的纪检员,可分管纪检监察、内控合规、运行管理、工会、安全保卫工作;未承担内控副行长职责的纪检员,可分管纪检监察、工会、安全保卫、宣传文化工作,减轻纪检员履职压力。各支行党总支(支部)按照上述要求,将分工规范情况报市行监察室、人力资源部审查同意后实施,已于7月底前全部调整到位。
二是严格执行纪检员提名考察和谈话办法,把住“入口”,将信念坚定、勇于担当、廉洁敬业的干部选拔到纪检员岗位,防止纪检干部“带病上岗”。
三是实行纪检员每半年当面向市行纪委述职制度。7月份,市行纪委先后分2次听取8个支行纪检员面对面述职,交流经验,指出不足,督促纪检员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
四是加强纪检员业务培训。市行纪委坚持每季对纪检员培训一次,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增强纪检员履职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五是加强考核。市行纪委研究制定了支行纪检员考核办法,规定纪检监察工作占其考核权重的70%,通过“无形之手”引导纪检员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