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近日,市民刘女士致电日照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称其到A银行办理开户业务, 该行工作人员进行联网核查客户身份信息时,发现身份证照片与系统不符,并告知其身份证信息已经更新,要求必须出示另一个能证明自己真实身份的证件才能继续办理开户业务,否则不予办理。刘女士表示不解,认为其身份证照片与本人一致,A银行理应为其办理开户业务。
处理过程
协会接到投诉电话后高度重视,立即与A银行取得联系,要求其核实情况并妥善处理。A银行称,依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客户开户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刘某出示的证件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姓名虽然存在,但照片与系统不符,按照规定不应该予以开户。日照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根据调查情况,重新梳理相关规定,并协调公安机关核对刘某身份信息,发现可能是由于银行信息查询系统更新延迟所致,银行与公安部建成了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由于系统的数据采集和维护更新等原因,会存在少量数据误差现象。随后,协会和银行共同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详细解释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条例,投诉人表示理解并对协会工作表示感谢,随后到当地派出所开具了户籍证明,顺利办理开户业务。
法律分析
1、为存款人开立结算账户既是银行的权利,也是银行的义务。《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对于符合开立个人结算账户条件的,银行有办理义务。对于不符合开立条件的,银行有权拒绝办理。本案中,A银行在联网核查时发现刘某身份证照片与系统不符,不符合相关规定,A银行有权拒绝办理,但在刘某开具户籍证明后,具备了开户条件,A银行给予办理。
2、账户实名制的目的是为了核实开户人身份。在能证明存款人身份的情况下,银行应当为开户人开立账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三条“建立健全疑义信息反馈核实机制”的明确规定,如果出现联网核查信息不符,银行应要求客户出示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其他有效证件。经佐证,相关居民身份证确属真实的证件,银行机构应留存相关证件复印件,并继续办理相关业务。为客户出具联网核查结果证明,由客户持该证明自行到被核查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核实。本案中A行工作人员在为刘某办理账户开立业务时,发现身份证照片与系统不符,及时告知投诉人需要出示其他能证明自己真实身份的证件才能继续办理开户业务,并在客户开具户籍证明后积极配合办理,符合相关制度规定,有效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案例启示
1、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应进一步推进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增强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依法参与金融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减少金融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临柜人员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政策培训学习力度,提高服务质量。作为服务社会大众的金融机构,在拓展业务的同时,必须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特别要注重与业务直接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培训教育,这样既有利于规范金融机构业务操作,也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3、金融消费者应加强自身金融知识的学习,提高维权意识。金融消费者应增加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的知识储备,在参与金融活动的过程中,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