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制定出台

2019-01-23 16:58:00 来源: 大众网日照·海报新闻 作者: 郑云歌 孙墉

  大众网日照·海报新闻1月23日讯(记者 郑云歌 实习记者 孙墉)1月23日,《日照市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在市会展中心召开。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张国栋主持发布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相玉杰通报《日照市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意义、主要内容等情况,市司法局副局长贾秀玲、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高丽华现场回答记者的提问。

  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83万台,其中汽车保有量65万台,日均增加240余台,城市建成区道路通车里程910公里。由此引发的城市交通拥堵现象越来越严重,人、车、路结构性矛盾凸显。尤其近年来我市城镇化程度不断加深,2018年,全市许可建设工程面积17.33平方千米,城市土地资源稀缺,建设项目容积率大幅提高,新建、改扩建项目对城市交通产生很大影响。

  关于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我市《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均有明确规定,但在评价内容上过于笼统,实际操作性不强。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我市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工作,有效促进城市建设与城市交通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必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日照市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

  《办法》的制定出台,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对城市发展编制、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对城市规划区内道路沿线重大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分析、评价及有关管理活动的高度重视。《办法》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因土地开发和新建、改扩建项目给城市交通带来的不利影响,对解决城市拥堵问题,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和保障交通安全,必将发挥巨大的促进作用,也是我市城市建设与交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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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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