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红任日照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2018-07-25 10:46:00 来源:  作者:

日前,省委批准:李永红同志任中共日照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李永红简要情况

  李永红,男,1970年3月生,山东临沂人,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入党,现任日照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理日照市市长职务。

主要简历:

  1995年4月山东省计划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计划处副主任科员;

  1996年10月山东省计划委员会原材料处副主任科员;

  1998年4月山东省计划委员会原材料处主任科员;

  2000年11月山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经济合作处主任科员;

  2002年3月山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外资处主任科员;

  2005年6月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处副处长;

  2009年8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办公室政策研究处处长;

  2010年7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办公室蓝色经济规划处处长;

  2011年5月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处处长;

  2014年1月山东省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办公室(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办公室、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副厅级);

  2016年1月山东省委副秘书长;

  2018年7月任现职。

日照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7月24日下午,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加顺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森勋、郑加贵、李崇禧,秘书长赵文胜及委员28人出席会议。

  会议依照法定程序,决定接受齐家滨辞去日照市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李永红任日照市副市长、代理日照市市长职务。

 

  刘加顺向李永红颁发了任命书。随后,举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在宣誓完毕后,李永红表示,能够为日照人民服务、为日照发展出力,感到无比荣耀、非常幸福,一定倍加珍惜、真心爱护;同时更感到重任在肩、使命光荣,一定倍加努力、真心奉献。当前,日照进入了从蓄势积能到发力超越的新阶段,一定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市政府一班人,强化政治担当,忠实履职尽责,自觉接受监督,严守纪律规矩,扎实推动日照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努力为实现山东“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贡献日照力量。

  刘加顺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市政府的工作,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同心协力,共谋发展,把日照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富饶、生态宜居、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海滨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副市长高月波,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9号)

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齐家滨市长的提请,决定任命:

李永红为日照市副市长。

现予公告。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7月24日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齐家滨辞去日照市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7月24日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齐家滨市长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同意其辞去日照市市长职务,并报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永红副市长代理日照市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8年7月24日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李永红副市长代理日照市市长职务。(来源:日照网)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付翔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