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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出台实施细则 提升规划审批服务效能

来源:大众网   作者:侯彦平   2017-10-24 09:35:00

大众网日照1023日讯记者 侯彦平23日,记者从日照市规划局获悉,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日照市规划局制定出台《日照市规划局优化审批容缺受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规划审批服务效能。

该实施细适用于日照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在规划报建阶段涉及的各项审批事项。实施原则包括突出便民与便利,建设项目办理下沉;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实行建设项目容缺受理、补缺审批;实行建设项目预审制度,提高审批效率;畅通绿色通道对市属重点项目、政府投资的公益类建设项目及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实施绿色通道,提前介入、专人包保、全程服务,对项目前期准备,以及后期规划方案优化做好咨询服务,在依法审批的前提下,实行特事特办。

具体措施包括:积极推进“1+3”项目预审模式:投资项目容缺受理审查前,根据项目单位的申请,2个工作日内出具规划预审意见,为项目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创造条件;窗口容缺受理,提升规划服务水平:根据建设单位申请,对于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临时)规划许可证等业务,相关业务科室提前介入,提供业务辅导和咨询服务,允许建设单位一边补充材料、一边容缺受理。

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限:在前期已经压缩审批时限的基础上再压缩,结合市政府办公室《日照市投资建设项目模块化并联审批流程试行方案》,在建设项目模块化并联审批阶段,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的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再压缩为2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的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再压缩为4个工作日。

继续推行规划施工图审查三方会审制度。在现行规划施工图审查中《日照市规划施工图会审要求》的基础上,深化图纸审查标准清单,并提前提供给申报单位。将规划施工图、建筑施工图技术审查的承诺时限由5个工作日减少到4个工作日。

简化审批流程,并联办理规划许可。具体表现在:对于园区内各类工业项目和仓储物流项目,除规划选址外,规划条件出具、用地规划方案审查、建筑方案审查等环节不再纳入三级会审,市规划局进行技术复核后,直接办理规划许可。

在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对公开出让土地,持成交确认书和单方面盖章的出让合同即可先行批前公示;对于城中村改造项目,推行改造安置区选址与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同步进行审查,方案审查通过后即确定安置选址。

用地规划方案和建设工程建筑方案审查串改并。在土地手续完备的情况下,符合控规及规划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单位可以同时向规划部门申请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合并审查,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手续尚不完善的项目,只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部门容缺受理,先行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对于工业项目和与民生相关的公共设施、公用设施项目,在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用地说明后,规划部门可出具审查意见,作为下游图审等程序提前审查依据。

另外,建筑夜景亮化方案不再作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建设单位在申请发放放验线通知单前提报夜景亮化方案即可;对于城中村改造安置项目,按市政府相关规定办理;项目单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国有存量土地再利用的,在原用地范围及权利主体不变化、用地性质符合规划要求、项目不涉及容积率和用地性质变更的建设项目,可凭不动产权证书等报建。

同时,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同时,可直接申请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

另外,对于早全面梳理审批事项,申请材料齐全、并经与总规、控规等相关规划复核后无变化的,可在窗口直接办理。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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