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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三部门下发通知 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来源:大众网   作者:侯彦平   2017-08-18 16:03:00

大众网日照818日讯记者 侯彦平818日,记者从日照市房管局了解到,日照市住建局、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日照银监分局三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收交使用监管,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近期,日照市住建部门在房地产市场巡查和处理购房人投诉时发现,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未经许可收取购房款、购房款不首先保障工程项目建设而挪作他用,导致项目延期交付甚至出现“烂尾楼”、收取购房款久拖不与买房人签订买卖合同等侵害购房者合法权益的现象,造成一定不良社会影响。对此,日照市住建局已依法对相关企业给予警告、约谈、暂停网签、暂停预售资金拨付及降低企业信用等级等处罚,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

通知要求,从89日起,开发项目未经预售许可,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外销售,不得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或者任何形式收取意向金、定金,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不得委托第三方以认筹、发放会员卡、网络团购等抵扣或者优惠购房款的方式组织团购,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销售项目相关的费用。同时,严禁通过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进行非法集资,以“虚拟货币”“购房返利”“养老投资”等名义实施吸收资金行为。

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商品房预售资金交存管理,明确“商品房预售资金须直接存入监管账户,严禁监管账户外循环。”根据规定,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时,购房者的购房款以及按揭款、分期付款资金均要存入缴款通知单要求的监管账户,严禁收取买房人预售款后拖延签订买卖合同、将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方式前卫分期付款方式等,将预售资金挪作他用或规避监管。

通知明确指出,对违反以上规定及违反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三方监管协议的开发企业,将由住建部门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暂停网签、监管资金拨付,计入房地产信用档案,直至降低、取消其开发企业资质。同时,将由有关信息通报土地、税收、金融、工商等相关部门,限制违规房企参加土地购置、金融信贷等活动,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相关金融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日照银监分局予以警示,若严重违规操作,将暂停直至取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资格、商品房抵押预告网上操作权限。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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