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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商注意了:售房不办证或被暂停新项目开发!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6-09-28 14:22:00

  大众网日照9月28日讯 房屋作为衣食住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老百姓通过单位集资建房或者购买商品房实现了自己“居者有其屋”的梦想。但也有些购房人在圆梦的同时也留有缺憾,房屋入住多年一直办不了产权证,生产生活受到一定影响。

  针对此类问题,市住建局组织房管局开展了市区商品房逾期未办证问题整治活动。9月28日市区商品房交房逾期未办证问题整治新闻发布会在会展中心举行,市房管局局长尹德波发布了活动开展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整治活动的目的
  通过开展整治活动,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单位及时为购房人办理产权证,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引导购房人合理合法维权,同时纠正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促进我市房地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购房未办证的危害
  通常所说买房要办的产权证,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主要是房产证、土地证;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主要是不动产权证。购房后如果办不了产权证,对大多数购房人来说,最直接的心理感受就是房子没有证,心里始终不踏实。最常见的直接影响就是想卖房,没有证办不了登记,无法获得银行贷款,限制了正常的房屋买卖活动。
  整治进展情况
  自今年6月份开展整治活动以来,对已交付使用的3万多套商品房和3900多套集资建房的办证情况进行了排查,其中:商品房中已有1.33万套为购房人办理了产权证,有3800多套具备了为购房人办证的条件;集资建房3900多套基本办理了整栋楼房的产权证。截至目前,3800多套商品房中已有530套办理了产权证,集资建房中已有550套办理了产权证,其余具备办证条件的,已经要求开发企业、建设单位列明办证期限。对1.29万套商品房整栋楼房产权证未办理的,要求开发企业提出解决方案,列出解决时限。
  前期采取的措施
  一是组建了专门工作机构,设置了公开受理电话8899258;召开了市区商品房购房逾期未办证问题专项整治督导会议,要求开发企业开展自查,找出问题原因。
  二是通过投诉反映、企业申报、档案核对等方式,基本摸清了存在问题的项目情况,按未办整栋楼房产权大证和已办整栋楼房产权大证未办购房人产权小证两大类进行处置。建立了问题整治台账,专人负责、动态管理,办理完成购房人产权证的予以销号。经了解,影响开发企业办理整栋楼房产权大证的原因主要有:开发企业未按批准的规划进行建设、超面积建设、绿化配建不达标、配套设施未建设、竣工验收未完成等。
  三是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原则,组织人员深入问题项目,上门催办,现场督办。对具备办证条件的项目,督导开发企业、建设单位尽快办证;对存在问题暂不能办证的项目,要求拿出整改方案,明确解决时限。
  下一步整治要点
  下一步,继续分类解决,协调推进。督促开发企业积极对接规划、消防、国土等部门,加快验收备案进度,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尽快完善办证条件。对申请办证的项目,在房地产交易大厅继续开通绿色通道并实行限时服务,为购房人和开发企业提供快捷优质服务。对经多次督导仍拖延不办的开发企业,记入企业诚信档案,最终将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暂停办理开发企业新开工项目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开发企业资质年检降级,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特别提醒一
  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仅用于安置本村村民,不得出售给非本集体组织成员,如城镇居民、其他村民等。如非法购买,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相关权益不受法律保护。这类房屋也不在我们这次督导办证的范围。
  特别提醒二
  购房人在购买开发企业的商品房期房,购房人在交付定金、签订合同前,一定要查验项目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购房人如发现开发企业存在上述违规预售行为,可以向主管部门反映投诉。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张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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