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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将每两月发布一次“红黑榜” 失信者受严惩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2014-08-27 14:00:00

    本报8月26日讯(记者 王在辉) 26日下午,日照市诚信建设制度化座谈会暨“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对日照加快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提出了实施意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在会上分别发布了“红黑榜”名单。据悉,今后日照将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每两个月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发布“红黑名单”及失信企业和个人的惩戒措施。

  诚信建设处起步阶段

  制度机制亟待完善

  据介绍,召开全市诚信建设制度化座谈会,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

  日照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解世增介绍,近年来,日照涌现了一大批诚实守信典型,如工商系统开展诚信工商建设、税务系统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等,立足自身职能,引领了诚实守信良好社会风尚形成。但日照市诚信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诚信建设的制度机制亟待健全和完善。

  逐步建立全覆盖

  社会征信体系

  为推进日照诚信建设规范化长效化,会上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首先提出要逐步建立全覆盖的社会征信体系。推进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信息采集全覆盖,尽快完善工商、税务、安全生产、质量监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知识产权、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检验检测等事关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重点领域的信用档案。

  建好用好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由市发改委牵头,建好“诚信日照”网站,以此作为全市诚信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多部门、跨地区、跨领域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守信联奖、失信联惩。

  建立红黑榜名单制

  每两个月定期发布

  会上还提出要建立“五项制度”,即诚信发布制度、诚信宣传制度、诚信教育制度、激励惩戒制度、法治保障制度。

  特别是诚信发布制度,质监、环保、商务、食品药品、住建、税务、工商、文化执法、农业等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建立诚信“红黑榜”名单制度,每两个月定期召开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诚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发布失信企业和个人惩戒措施。此次发布会上,10个部门就集中发布了一批诚信“红黑榜”名单,这也标志着日照市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的全面启动。

  日照还将建立全市诚信建设制度化联系会议制,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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