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日照一家医疗机构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被行政处罚

2020-02-03 11:13:00 来源: 日照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作者: 徐玉军

大众网· 海报新闻日照2月3日讯(通讯员 徐玉军)一直以来尤其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将医疗废物监管作为执法工作重要内容,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确保我市医疗废物处置安全规范。

1月31日,市执法支队对莒县于相成诊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诊所二楼两个套有黑色塑料袋的生活垃圾桶内,放有病人用过的带血输液贴、棉签。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给予该诊所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当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使用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杜绝医疗废物泄漏等事件的发生。

小贴士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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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姚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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