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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以资产股权为纽带创新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

来源:大众网   作者:赵洪芝   2016-07-11 16:26:00

大众网日照711日讯记者 赵洪芝)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日照市创新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推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股权量化,构建贫困群众尤其是无劳动能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长效机制。

一、目的意义

资产收益扶贫,是以资产股权为纽带,通过对各类资源、资产、资金进行股权量化,赋予建档立卡贫困户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资产收益权,建立起贫困户与经营主体利益联结、贫困户分享产业发展红利机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资产收益扶贫的本质是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三权分置,使贫困户得到持续稳定的股权收益。

资产收益扶贫的要义是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贫困人口)变股东,引导各类资源、资产、资金等生产要素折股量化,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方式,使扶贫对象实现稳定的股权分红收入。资源变资产——以土地、劳动力、房屋、场地、自然资源等要素,折股量化,注入市场经营主体,成为生产经营资产;资金变股金——以集体资金、贫困户自有资金、上级财政扶持资金、社会资助资金等各类资金,均可入股市场经营主体,成为生产经营资金;农民变股东——贫困人口、非贫困人口及村集体,均可以股权享分红,实现稳定持续增收。资产收益扶贫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立足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扶贫开发方式和工作机制的重大创新,有利于扶贫对象的稳定增收,有利于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有效管护利用,有利于促进扶贫产业发展壮大。各级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创新开展好日照市资产收益扶贫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稳妥开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稳妥将有条件的贫困户纳入资产收益扶贫实施范围。

(二)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各地要结合实际,根据资源、资产、资金类型,按照不同形式,进行股权量化,建立资产收益扶贫新模式。

(三)公开公平,自愿参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保障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切实使贫困户成为资产的使用者和受益者。

(四)县级推动,试点先行。各区县要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推动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可选择部分扶贫任务重的乡镇、村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面上推广。

三、实施主体

凡是乐于扶贫助困、有社会责任担当,且管理规范、运行良好、能够按章程保障扶贫对象收益的村股份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各类扶贫企业,均可成为资产收益扶贫的实施主体。

四、实施方法

(一)财政扶贫资金和部门帮扶资金按不低于60%量化给贫困户设立优先股,注入实施主体,并确定分红底线(可参照商业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其余量化给村集体设立一般股。贫困户稳定脱贫后,优先股转为一般股,实行全体村民同股同权。

(二)社会捐助扶贫资金100%量化给贫困户设立优先股,注入实施主体,并确定分红底线(可参照商业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贫困户稳定脱贫后,优先股转为一般股,实行全体村民同股同权。

(三)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到村集体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可按不低于60%量化给贫困户设立优先股,其余部分量化给村集体设立一般股,贫困户稳定脱贫后,优先股转为一般股,实行全体村民同股同权。

(四)财政资金投入到农业、光伏、乡村旅游等产业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按一定比例折股量化给贫困户。

(五)村集体原有资源、资产、资金,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折股量化,成立股份合作社或注入实施主体,进行经营管理。按规定提取的公积公益金,可经过民主程序,安排适当比例专项用于贫困户脱贫帮扶。

(六)鼓励贫困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实施主体,除享有土地流转收入外,再参与实施主体营利分红,分享产业发展的红利。具体分红比例,由村两委监督实施主体与贫困户协商确定。

(七)贫困户优先股转为一般股,依据贫困户脱贫时间次序,条件成熟一个转一个,直至全部优先股转为一般股,最终实现全体村民同股同权。

五、实施程序

(一)开展宣传动员。各区县要积极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政策宣传,加强对组织和参与实施的工作人员、村干部政策和业务培训。村集体要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将资源、资产、资金来源、股权量化方式、收益分配等内容说清楚、讲明白,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

(二)界定量化资产。根据各类资源、资产、资金的用途性质逐项进行分类,准确界定适合量化的经营性资产。资产界定结果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审定,并按照规定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三)制定量化方案。区县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局和乡镇政府负责指导村居制定资产权益扶贫《股权量化方案》。方案应包括资产股权量化范围、原则、标准、方式、程序、结果、权责、收益分配等内容。

(四)量化方案备案。股权量化方案制定后,需广泛征求贫困群众意见,并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三分之二成员或代表同意后形成《股权量化决议》,建立《股权分配台账》。村集体通过的《股权量化方案》、《股权量化决议》和《股权分配台账》,需报所在地乡镇政府和区县农业局备案。

(五)颁发股权证书。村集体将《股权量化方案》、《股权量化决议》和《股权分配台账》经张榜公示3天无异议后,按照《股权分配台账》,由实施主体向持股成员填制颁发记名的、持股成员享有收益处置权的股权证。

(六)加强档案管理。村集体做好全过程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加强记名股权凭证的管理,建立股权台账和股权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股权转让及股额变动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协调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区县对本地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周密部署,落实工作职责和专职工作人员,稳定开展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建立激励机制,对资产收益扶贫实施工作开展好的区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在扶贫项目资金和其他支农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以倾斜。区县要统筹安排补助资金,加大对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成效显著的村和实施主体支持力度。

(三)鼓励大胆探索。各地要紧密联系实际,拓宽思路,创新方法,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新模式。凡有利于推动资产收益扶贫的方式方法,都可以积极大胆探索实践,并认真总结经验和推广。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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