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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吕海丽 尹蔚 日照报道
为进一步落实山东省住建厅9月21日住房保障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日照市住建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相关政策的意见》通知(日建发〔2020〕20号)要求,规范实施日照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建设、分配、管理、补贴发放工作。9月24日上午,日照市住建局在市建行举办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日照市住建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相关政策的意见》通知(日建发〔2020〕20号),通报了日照市公租房管理平台建设情况,并对平台系统功能操作进行了答疑。会上研究并讨论了“十四五”住房保障规划和2021年住房保障目标任务。
在申请政府公租房租赁补贴条件方面,一是放宽了年龄限制,将城市居民夫妻双方平均年龄、单亲家庭及未婚申请人改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以上;二是将我市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申请条件调整为“在我市适用区域内稳定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在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方面,将日照城区租赁住房补贴标准调整为:城市低保和困难职工家庭每月12元/平方米;城市低收入家庭每月10元/平方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城市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每月9元/平方米。
核算补贴面积:1人的保障家庭按30平方米;2人的保障家庭按45平方米;3人及以上的保障家庭按60平方米。”按照这个标准,如果是三人以上的保障家庭,最高可发放补贴12*12*60=8640元,比2019年增加3780元。
下一步,日照市住建局将提高公租房管理平台系统应用水平,做好原公租房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实施系统的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地惠及民生、服务百姓,让更多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充分享受城市发展红利,实现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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