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重罚!日照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一批违法充装气瓶案

2020-06-05 09:05:17 来源: 日照市场监管 作者:

  为全面推行“瓶安”智慧监管新模式,根据日照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担当守红线、打赢攻坚战”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日照市市场监管局采取明察暗访、定点蹲守、线人举报、突击检查等多种有效方式,重点打击充装超期未检气瓶、报废气瓶等严重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气瓶充装质量和充装安全。

  01 案例1:日照市岚山区某燃气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以及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案。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经检查发现,日照市岚山区某燃气有限公司充装的液化石油气气瓶未按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且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违反了《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合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02 案例2:日照市东港区某液化气站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以及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案。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经检查发现,日照市东港区某液化气站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以及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合并作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03 案例3:五莲县某液化气站未按照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案。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经检查发现,日照市五莲县某液化气站充装的液化石油气气瓶未按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违反了《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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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众网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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