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介绍
来源: 作者:: 2012-06-26 16:03:16

“乐得家”---给每个梦想找个家
“乐得家”是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主打品牌,是用信贷资金向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各类型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即通常所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住房。
2.个人住房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个人住房贷贷款条件: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为所购(建造、大修)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以低者为准)的70%;
5.个人住房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0年。
6.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利率政策执行。
7.个人住房贷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
(3)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4)借款人用于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5)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8.客户贷款流程:
(1)贷款咨询:通过网点、电话或网站了解个人住房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贷款程序等情况;
(2)贷款申请:提交建行规定的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材料;
(3)签订合同:客户的申请获得批准后,与建行签订住房贷款合同;
(4)贷款发放:建行在条件具备时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5)客户还款:客户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6)贷后服务:客户享受建行提供的新产品和增值服务。
详情请咨询:
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 电话:0633-8330790
0633-8328892
市行个贷中心 电话:0633-8328881
0633-8328060
莒县个贷中心 电话:0633-6222697
五莲个贷中心 电话:0633-5226816
岚山个贷中心 电话:0633-2881335
“财富贷”---私人银行客户个人贷款
“财富贷”是指我行针对私人银行客户(包括本人及其家庭),根据其个人信用状况及金融资产状况,提供的差别化授信及个人贷款相关服务。
“财富贷”项下包含对私人银行客户的系列产品和服务内容如下:
1.私人银行客户信用贷;
2.定期存单与国债质押贷;
3.私人银行客户助业贷;
4.差别化服务。
“财富贷”服务对象建设银行“私人银行客户”
私人银行客户--是指在建设银行个人金融资产(AUM)达到过500万元(含)以上的个人客户,以及个人可投资资产在600万元(含)以上且需要我行私人银行专业服务的个人客户。
“财富贷”服务流程
1.向私人银行客户推荐并详细介绍“财富贷”方案的内容及办理流程。
2.客户表达确有贷款需求时,为客户提供专业咨询和相关服务。
3.如客户满足贷款基本条件,可根据贷款流程协助收集、准备贷款申请资料,并提交有关部门。
4.个贷中心根据“财富贷”及相关产品规定,及时进行贷款调查、审核等;按照私人银行客户要求,在私人银行客户服务场所(财富管理中心、私人银行中心)提供面谈、面签服务。贷款审批通过后,落实放款条件,优先发放贷款。
5.贷款发放后,应对私人银行客户的个人金融资产变动情况进行监测,并每周将资产变动情况以及在日常客户维护中了解到的客户资产情况等信息向个贷中心报告。
6.个贷中心应根据我行个人贷款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贷后服务和管理工作。
“财富贷”信用额度
“财富贷”信用额度按照客户贷款申请时点前3个月月日均AUM资产(仅限客户贷款申请所在地一、二级分行范围内且不包括产品说明书中风险标注为“五盏灯”的理财产品及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资产,下同)平均值的30%,信用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含),其中用于个人消费用途的信用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含)。
建设银行隆重推出新产品
“学易贷”---个人教育贷款
“学易贷”个人教育贷款是在我行现行个人消费类贷款产品项下,面向特定需求的个人客户提供的专项用途贷款产品,主要面向有出国留学、高端在职教育等教育消费融资需求的个人客户。
“学易贷”贷款条件规定
(一)适用对象
本人或子女出国留学或在我行合作的知名高校(以下简称“合作高校”)就读MBA等在职教育的个人客户。除满足我行个人消费额度贷款借款人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已经取得并能够出具国外正规学校或在我行合作高校就读在职教育的录取通知书(函)等。
3.对于出国留学类贷款,主要面向出国留学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为带薪留学的学生,具有独立经济来源或充足的个人资产,可由学生本人申请贷款;对未满18周岁、尚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学生,贷款申请人必须为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二)贷款用途
用于个人出国留学或在职就读MBA、MPA等高端职业教育所需的学费及生活费用。
(三)贷款方式
1.“学易贷”可采取抵押、质押、信用和“抵押+质押”组合的贷款方式。
2.信用方式主要面向以下三类客户群体:
(1)正常还款3年及以上的建设银行个人贷款(含结清时间不超过2年的贷款、不含政策性贷款产品和已停办贷款产品)客户和公积金委托贷款客户,且从未出现拖欠记录和其他违约情形的。
(2)在建设银行申请贷款时,前六个月在建设银行可支配资产(以下简称AUM)连续三个月日均值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个人客户。
(3)在职就读合作高校MBA、MPA等高端教育课程的客户。
3.用于出国留学用途的,借款人如为学生本人,仅可采取抵押、质押方式,同时需要提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贷款当地常住居民为借款人的国内代理人,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必须由公证机关公证。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应与学习时间相匹配,基本标准为“学习时间+1年”,还需符合以下标准:
1.抵押方式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2.质押方式的,以人民币定期存单和凭证式国债质押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以人民币定期存单质押的,如所申请贷款期限到期日晚于存单到期日,则需借款申请人出具书面承诺,同意将存单办理自动转存并在贷款到期日之前保持存单的冻结状态;以凭证式国债质押的,贷款到期日应不晚于国债到期日。以其他符合个人权利质押贷款、个人黄金质押贷款条件的权利或财产质押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且贷款到期日应不晚于所质押权利或财产有效期的到期日。
3.信用方式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五)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的核定应同时按以下三个标准核定,并执行孰低原则:
1.单户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户贷款金额指同一借款人同时或先后采用多个贷款方式申请的用于个人教育融资需求的贷款金额总和。
2.贷款金额应与学习所需支付的学费及生活费水平相匹配,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其它有效入学证明上载明的报名费、各年学费、生活费和其它必需费用的总和的70%。
3.区分不同贷款方式核定
(1)抵押方式的,需符合个人消费贷款办法所规定的抵押物范围、抵押成数等的执行标准。
(2)质押方式的,贷款期限为一年期(含)以下的按照个人权利质押贷款和个人黄金质押贷款质押成数的相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以人民币定期存单出质的贷款金额最高可为存单面值的90%,以凭证式国债出质的贷款金额最高可为国债面值的85%。
(3)信用方式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一年度税后收入的2倍,或不超过借款人在我行最近三个月日均可支配金融资产(AUM值)的40%。
(六)贷款利率
“学易贷”个人教育贷款利率执行政策应与个人消费贷款产品总体要求保持一致,利率最低应在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七)贷款发放
可采取一次性发放或按学期、学年分次发放的方式。
(八)贷款支付
执行个人贷款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
(九)还款方法
包括等额本息法、等额本金法、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按期付息任意还本法等。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必须采取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或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
客户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借款人、求学人员及抵押人/出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借款人与求学人员关系证明。
借款人为留学生本人的,须提供国内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居住证明以及通讯地址等。
2.学校录取通知书、接收函、必要的外语语言考试成绩等学习的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费用金额的有关证明材料。
对于出国留学的,上述材料须经正规翻译机构翻译为中文格式,并须提供留学签证,若提交申请时暂未取得签证的,则须在贷款发放前提供。
3.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材料。
4.采取抵押或质押方式的,提交抵(质)押权利凭证和所有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确认文件。
5.经办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详情请咨询:
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 电话:0633-8330790
0633-8328892
市行个贷中心 电话:0633-8328881
0633-8328060
莒县个贷中心 电话:0633-6222697
五莲个贷中心 电话:0633-5226816
岚山个贷中心 电话:0633-2881335
责任编辑:游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