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假一罚十承诺应该如何索赔?
消费者王先生在某家电商场花350元购买一台标有某名牌商标的电磁炉,回家后仅用了15天,电磁炉就因电路原因烧坏,再也无法使用。后经该品牌售后证实,王某所购买的电磁炉的假冒商品。
消费者王先生在某家电商场花350元购买一台标有某名牌商标的电磁炉,回家后仅用了15天,电磁炉就因电路原因烧坏,再也无法使用。后经该品牌售后证实,王某所购买的电磁炉的假冒商品。
像王先生这种情况,按照新《消法》规定应该如何处理?
惩罚性赔偿是本次新《消法》修改最引人注目的焦点。新《消法》对惩罚性赔偿进行了升级加码,增加赔偿的金额由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升级为三倍,也就是由“退一赔一”变为“退一赔三”。按此规定,该家电商场应该给予王先生退货和1050元的追加赔偿。同时,新《消法》还规定“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也就是说增加赔偿的部分,最低为500元。
之前食品投诉中都是“假一赔十”,那新《消法》施行后是不是就没有这个说法,而只能按照新《消法》的规定进行索赔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这是食品类投诉“假一赔十”的法律依据。新《消保法》第五十五条在三倍的违约损害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中,使用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的内容。也就是说,食品类消费纠纷仍然可以按照《食品法》的“假一赔十”进行索赔。
有些卖场会作出“假一罚十”的承诺,那如果出现问题应该如何索赔?会不会因为商家的广告与法律有出入而得不到“假一罚十”的赔偿?
“假一罚十”是商家自己的规定,是商家的承诺。不管是食品法96条十倍惩罚还是消保法55条三倍惩罚,这些都是法律规定,是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低限度,而非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高限度。在实践过程中,有国家规定的,依国家规定;有双方约定的,依双方约定;双方约定高于国家规定的,依双方约定。因此,遇到商家“假一罚十”承诺的,如果出现问题,消费者有权提出相应的赔偿。
责任编辑: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