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荣获解放军69246部队“优秀士兵”称号、团嘉奖一次。2015.1荣获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2014年度岗位标兵”荣誉称号。
推荐人:钊栋
推荐单位: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推荐理由:
2009.7-2009.12在山东万通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工作
2009.12-2011.12在中国人民解放军69246部队服役
2011.12-2013.1在五莲县公安局巡防大队工作
2013.1-今在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工作
曾获荣誉:
2011.10荣获解放军69246部队“优秀士兵”称号、团嘉奖一次。
2015.1荣获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2014年度岗位标兵”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