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

2016年08月09日 10:54作者:来源:日照日报

自本月起,日照市开始实行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并纳入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管理体系,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

    记者从山东省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自本月起,日照市开始实行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并纳入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管理体系,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

  日照市被确定列入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的五种情况,包括:违反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情节严重,受到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违反食品药品法律法规,被撤销批准证明文件、产品注册证书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一定时期限制申报行政许可的;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违法广告,情节严重被撤销广告批准文号的;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审查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对于被纳入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所提出的行政许可申报项目将进行限制。(记者 王宗敏)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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