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审
来源:大众网 2015-04-23 15:53:00
综合评审分为三个环节进行。一是公众投票满意度调查,分值40分;二是评审委员会评审,分值50分;三是媒体监督实地考评10分。选取第一环节的前20名进入第二和第三环节。
1、满意度调查(40分)凡报名参加评选的金融机构,均需参加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采用公众投票等形式进行,根据得票情况计算出该项得分。
2、评审委员会评审(50分)。由日照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评,并对被推选金融机构的实地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议审核,给出得分,把所有评委的打分计算平均值即为该项得分。
3、媒体监督(10分)。媒体将对进入前20名的参选单协会理事会及评审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依据“日照市金融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示范窗口工作规范”,对候选单位进行实地考位,进行实地考评、不定时的监督,针对实际考察和监督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最终给出1—10分不等的得分。
三项得分相加即为申报单位的最终得分,按照最终得分取前10名为日照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示范窗口建议名单。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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