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假立功事件背后的腐败链条 警方已启动引渡程序
来源:南都周刊 作者: 2014-04-28 13:09:00
今年4月,广东韶关市浈江区法院网上公布的一份判决书,首次披露了“张海案”中的诸多细节。在张海假立功“越狱”这场长达5年的大戏中,监所、公安、法院等多个部门相互配合,共计为张海减刑9年,腐败链条让人震惊。而其中,两位女人—杨晓与黄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记者_黄昌成 实习记者_林慧芳 广州报道
2007年,还在佛山监狱服刑的原健力宝董事长张海,通过自己的律师徐玉发接受了《信息时报》的采访。在谈到未来时,这位阶下囚仍不失豪气地说:“我没多想,但我相信应该和过去与当下一样精彩吧?”
彼时,因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广东省佛山市中院一审判处张海有期徒刑15年。张海不服提出上诉。
如今看来,大佬当年的回答,是在为其今后的命运暗中安排的一个小小的注脚。2008年,广东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改判张海有期徒刑10年。后相继两次减刑,张海最终于2011年年初提前出狱。但是,今年1月20日,广东省司法机关发布消息,称张海在监狱通过假立功来“曲线越狱”,且已外逃。
张海假立功一案,引发广东省司法行政和监狱系统地震。今年2月24日,新华社曾援引最高检察院消息,称截至1月,检察机关对张海违法减刑系列案共立案24人,其中司法行政、监狱系统11人,看守所系统3人,法院系统1人,律师2人,社会人员7人。
早在今年2月,中国司法机关已经正式对张海启动追捕引渡程序。而据《南都周刊》记者早前获知的消息,张海的外逃地已经被中国司法机关获悉,目前人还在欧洲某国,等待命运的裁决。
今年4月14日,广东韶关市浈江区法院在官网上公布了广东省司法厅原党委副书记王承魁的情妇杨晓“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一审判决书。这份判决书内,除了讲述当事人与王承魁的交往之外,“张海案”中的诸多细节,亦得以首次披露。
两个女人的相遇
在张海假立功“越狱”这场大戏中,两位女人—杨晓与黄鹭承担了关键的角色。
出生于1974年4月24日的杨晓,曾为广州市紫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底,杨晓在一次饭局上结识了时任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的王承魁。2006年4月,二人正式成为情人关系。
王承魁2000年从部队转业后出任广东省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之后被提拔为主任,官至副厅级;2009年,王承魁官居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在厅领导班子里面排名第三位,分管法制宣传处、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和省法学会。
对于杨晓来说,2009年意义非同一般,除了王承魁升官之外,她还在一次做头发时结识了张海的女友黄鹭,从此逐渐有了来往。
目前尚没有证据证明,黄鹭在发廊里与杨晓的相遇,是出于偶然还是有意为之。但可以确定的是,在与杨晓结识之前,黄鹭与张海律师徐玉发、秘书康杰密谋,为张海早日重获自由而四处奔走斡旋。
黄鹭曾是歌坛新星,1996年曾获得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二等奖。1989年在联欢会上与张海认识,1997年初两人再度重逢后成为恋人。
2007年2月12日,张海刚刚被宣布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5年。次日,比张海大五岁的黄鹭就高调宣布要和张海结婚,“以合法的身份站出来为他说话”。而检视黄鹭日后的种种行为,倒也实践了其当日的诺言。
2006年下半年,张海还在佛山看守所羁押期间,徐玉发找到时任佛山市看守所负责深挖扩线工作小组的组长罗建能,要其为张海寻找检举立功线索材料,并送给罗建能好处费3万元。
2008年8月,黄鹭又向时任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狱政处处长郭子川行贿,请求其在调监、减刑等方面对张海予以关照。一个月后,广东省高院二审认定张海检举他人犯罪立功,将原审判决的有期徒刑15年改判为10年。这其中除了律师向看守所人员行贿之外,当然亦少不了黄鹭长袖善舞的身影。
与杨晓相识之后,黄鹭打通了帮助张海的又一条重要通道。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其时张海正在番禺监狱服刑,黄鹭为方便会见,托杨晓帮忙找熟人。在让王承魁向番禺监狱有关领导打过招呼的情况下,杨晓多次带张海的朋友会见张海。
据证人韩瑞华讲述,他在番禺监狱任监狱长期间,王承魁在张海的会见问题上,让其予以关照,之后是杨晓来找其办手续。“有一次是杨晓带着一个姓康的人来找我办会见,我交待狱政科的人具体安排。另外我还专门陪王承魁等人去监区看过张海。”
2010年1月左右,杨晓收到了张海秘书康杰的转账10万元,而康杰称“是张海让我借10万元给杨晓的”。收下的那10万块钱,杨晓说,自己并没有告诉王承魁。王承魁也称,“张海及其家属没有送过钱给我”。
在2012年8月23日当天,时值王承魁生日,两人摆了结婚宴,并计划在王退休后办理结婚手续。
“2012年六七月,我们分别离婚后,就公开同居了,还筹备婚礼,”对于两人的关系,王承魁在供述中予以说明,“我身边的人都知道”。
但两人案发之后,杨晓与王承魁的关系颇有“大难临头各自飞”的意味。调查过程中,杨晓主动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还向检察机关提供了王承魁受贿的重大线索,给自己换来了实质性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囚犯探亲
除了杨晓与王承魁二人之外,在“杨晓案”的一审判决书中,与张海相关的证人就多达15个,其中多位或被动或主动地参与了张海长达五年(从2005年3月24日被捕到2011年1月26日出狱)的调监减刑历程,堪称“神助攻”。
张海获刑之后,原本是关押在佛山监狱。但自其入狱之后,前往探望的人就络绎不绝。有人证实,“张海最初是在佛山监狱服刑,后佛山监狱提出张海会见太多,要求把张海调离,之后就把张海调到番禺监狱。”
而调押番禺监狱之后,张海们又开始了另一番运作。2009年下半年,王承魁致电番禺监狱狱长韩瑞华,说“受人之托,张海的亲属住在韶关,能不能让番禺监狱打报告申请把张海调到韶关监狱”。
而在此之前,黄鹭早已向杨晓诉苦,称张海抱怨在番禺监狱有很多人找,想找一个清静的、不需要干重体力活的地方服刑。
2009年11月,张海如愿前往韶关市浈江区的武江监狱服刑。
按照常理,解押犯人调换监狱的过程中,在接到罪犯后应以最短的时间将其送到接收监狱,中途绝对不允许去其他地方。但在从番禺到韶关的路途中,作为囚犯,张海的特权得到了最大化诠释。
据当天押解带队的武江监狱钟姓副监狱长讲述:“押解当天我们到番禺监狱办手续,他们把张海交给我们,张海的亲友在门口找到我们,提出让张海回家看下父母,当时我不同意”。
据钟副监狱长的证言讲述,在开往韶关的路途中,他发现有个未接电话是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张道坤打来的,就回拔过去,并转告了张海亲属的请求,“他就叫我带张海回家看望一下他父母”。
张道坤证实,在解押前,杨晓曾来电提出要让张海中途回家住两天,他回答说“绝对不行”。在张海调监当天10点左右,又有解押人员来电说张海要回家看望父母。
“我知道这件事情后面的人是王承魁,所以无法阻止,只能从安全方面要求。”张道坤说,他明令押解人员四点,“不能下手铐,四个干警把好门,两个干警贴身,看一下就走。”
当天,在家停留了近半小时后,张海才起身前往武江监狱。
张海调到武江监狱后,王承魁又交待有关领导“在会见上提供方便”。在六年的监狱生涯中,张海的“会见特权”未有过间断。
如今,随着张海案的内幕的逐渐披露,神助攻们也一一倒下。原本任职于广东省司法厅的王承魁、郭子川,正属上述最高检通报的司法监狱系统涉案者。现时,前者涉嫌受贿,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后者犯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原佛山市看守所负责深挖扩线工作小组组长罗建能,因受贿罪被处有期徒刑5年;韶关市中院审监庭原副庭长丁飞雄,也因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杨晓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5万元;张海的秘书康杰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立功“越狱”
在韶关武江监狱,急于重获自由的张海并没有就此停止对于“立功”的运作。而纵观张海“假立功”的整个过程,监所、公安、法院等多个部门相互配合,其中佛山、广州、韶关和广东省司法厅等多个监狱系统和司法机构不少干部泥足深陷“假立功”最后共计为张海减刑9年,腐败链条让人震惊。
在徐玉发和黄鹭等人运作张海第一次立功,将刑期从15年减为10年之后,2008年9月,徐玉发又找到佛山市看守所负责深挖扩线工作的民警陈松柳,要求陈为张海提供一宗检举立功线索,同样是给出“好处费”3万元。陈根据有关破案材料,向番禺监狱出具张海有检举立功的函。
此后,该函被转交武江监狱。武江监狱据此向韶关市中院为张海提出减刑建议。韶关市中院审监庭原副庭长丁飞雄在收受贿赂后,于2010年9月3日作出裁定,为张海减刑2年。
仅过半年,也即2011年1月25日,张海因“发明”了“汽车前后双视镜”这一实用新型专利,属重大立功,被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2年1个月28天,次日刑满释放。
经查证,该发明系黄鹭、康杰等人贿赂番禺监狱等单位涉案人员后,由郭子川操纵,番禺监狱刘志民(已立案查处)安排操作,里外串通所得。2014年1月30日,广东省监狱管理局通报,所谓国家专利,是张海指使他原公司一名工程师设计,并通过专利代理公司运作申报。
王承魁在张海案中牵涉深广。根据其本人证词,从2009年下半年到2011年,应杨晓的要求,在张海的会见问题、押解去武江监狱途中回家探亲、分配监区、获取奖励、及时办理减刑、申报重大立功等事情上,他都曾经给广东省监狱局、武江监狱等领导打过招呼。
据时任武江监狱监狱长的潘浩荣讲述,2011年初,王曾打过电话询问张海的立功春节前能否批下来,“我说正常应该可以下裁定,我们也是抓紧时间讨论报法院,后来张海在春节前刑满释放。”
2011年春节,张海重获自由之后,黄鹭、康杰都曾表示,希望“人们都遗忘了这个人”。据多家媒体报道,出狱后张海先回河南开封老家,看望了九十多岁的姥姥。此后张海一度在广州休息调养身体,还去香港一趟拜会了朋友。
张海命运的再度翻转,在于距离他出狱两年之后。2013年10月,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对其的两次减刑裁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对张海的二审判决予以立案再审。依据法律规定,张海仍有4年1个月28天余刑。
但在检察机关尚未完全掌握其参与减刑相关犯罪活动的证据之前,张海就已经闻风而逃。在今年1月17日的广东省政协分组讨论中,有委员说起“张海事件”,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武透露“张海已失踪”,“对他将重新立案,立案之后,准备再判一次”。
办案人员介绍,此前对黄鹭的抓捕也是功亏一篑。黄鹭外逃之时,在乘坐广九直通车(广州直达香港九龙的火车)半个小时前才开手机,当追捕人员赶到广州火车东站时,火车已经开离站台,让其逃过了抓捕。
而至于张海本人,据《南都周刊》记者早前获知的消息,其外逃地已经被中国司法机关获悉,目前人还在欧洲某国,而中国司法机关对张海的追捕引渡程序已经启动。
责任编辑:王仕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