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高速上撞死“未知男子” 欲赔偿却找不到家属
来源:金陵晚报 2014-03-27 14:00:00
高速撞人致死,司机想赔偿,死者身份信息却无法确认。3年后,死者家人才“找上门来”,司机却找不到了。在肇事车不明的情况下,死者家属向谁索赔?近日栖霞区法援中心受理了这么一件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离奇案件。
高速路上撞死“未知男子”
2010年7月的一天深夜,一名男子不知何种原因出现在了南京二桥高速公路上,不慎被一辆路经的轿车撞倒,之后又被数辆路经车辆碾轧,造成该男子当场死亡。肇事司机事后报警,交警队现场进行勘查后发现,该名男子在禁止行人进入的道路上行走,是此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而撞人司机驾驶机动车在公路上行驶,对道路情况观察疏忽,是此事故发生原因之一,因此,认定被撞男子负该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而撞人司机负次要责任。
但奇怪的是,该男子身上没有任何有效证件及其他证明其身份的相关材料。有关公安机关利用DNA比对技术,终于在3年后,死者家属才“找上门来”。原来,该名男子离家多日,数月未与安徽老家的家人联系。家人近几年也一直在寻找他,但都没有任何线索,一直到2013年年底才通过公安机关找到这位80后的亲人。
3年后司机已“无踪影”
听闻消息后,安徽老家的家人赶来南京。多年的等待已经耗费了他们不少耐心,听闻这个消息后,家人十分沮丧,心痛之余也想“讨个说法”。但更令他们吃惊的是,交警部门提供的肇事司机电话等个人信息已经失效。找不到肇事司机如何索赔?无奈,死者家属近日找到南京市栖霞法律援助中心。
“因事隔多年,现在所掌握的该司机的联系方式已经全部失效,本案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告”,本案援助律师茆海宁告诉记者,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现在,律师已向相关部门确认了撞人车辆及其所属单位,该案已在法院立案,现该案件进入了公告程序,“两个月后才可以进入审判的阶段”。(通讯员 茆海宁 金陵晚报记者 熊伟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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