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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珠花园”事件谜团:8亿资产被侵吞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廖仕禄   2014-03-27 10:43:00

  原标题:深圳“香珠花园”事件8亿资产被侵吞谜团

  7年来,香港商人张兴坤向深圳市公安局、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纪委、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纪委等部门,实名举报、自首《本人受骗被利诱冒充签名,参与行贿等方法协助何智勇、蔡维谦、王福生等诈骗犯骗取侵吞兴展价值约8亿资产》,未被受理。无奈又在天涯、猫扑、华声论坛、人人网、西祠胡同、深圳论坛等网上发帖《港商实名举报深圳纪委处长涉案过亿》。当中究竟存在什么隐情?还是故意瞎整?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港信覆[2013]462号回复

  被骗“事成后给你1000万”结果“损了弟弟折了兵”

  张兴坤在举报材料中称,他胞弟张兴展是深圳泰生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泰生公司)法人代表,于2002年8月因“香珠花园”项目犯合同诈骗罪入狱。张兴展被押期间,委托他看管泰生公司。

  当年因买房人、高息借款人、工程款债权人等纷纷上访,导致了深圳“香珠花园”维稳事件,深圳市政府成立以吕锐锋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组(简称工作组)处理善后事宜。按工作组的意见,虚构有实力的德信物业发展(武汉)有限公司(简称德信公司)蔡维谦、何智勇、王福生、严光辉等人,用贿赂手段勾结工作组负责人、深圳市纪委吴步源处长,市法院法官黎汉泉,市公安局杨帆大队长,福田公安分局罗荣才,香蜜湖派出所颜志敏所长,市产权交易中心负责人等官员,在善后过程中,不断侵占众多小业主、债权人、原股东的权益,制造了一幕幕的闹剧和悲剧。

  2007年5月,张兴坤在香珠花园A栋16某号王福生住处,王福生说:“我老板何智勇想以重组公司的名义获得公司股权,只要你配合,事成之后给你1000万元,我也得1000万元。”王福生还带他与何智勇见面,何智勇许诺,如按计划获得公司股权,给他1000万元。之后,何智勇找来有经验的蔡维谦、严光辉、来具体操作。(成功窃取控股泰生公司后蔡任法人代表、严任总经理、袁任法律顾问、王福生现任总经理)

  2007年5月18日,王福生、何智勇如计安排张兴坤、严光辉、袁昆等人到梅州监狱探望张兴展。当晚,严光辉让张兴坤代替张兴展在4份“股权转让协议书”上签字。几日后,张兴坤和蔡维谦一同到罗湖区宝安路李兆良律师事务所,张兴坤签署“张兴展个人65%股权进行转让的转让费10万元付款协议”。

  张兴展只授权张兴坤看管公司文件和日常经营,未授权代理转让股份,故张兴坤代理张兴展签字的“股份转让协议”无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07年9月20日,张兴坤、严光辉、袁昆又到梅州监狱,以便于公司管理为由欺骗张兴展签署委托张兴坤管理公司的委托书,并请了公证员到现场公证。

  委托书到手后,严光辉、袁昆立即作假文件将张兴展65%的股权变更到德信公司名下。2009年8月,张兴展6%的股权又被作假转让给了王福生。

  2009年8月11日,王福生找到张兴坤商量想办法从公司里搞点钱出来分,两人密谋用张兴展授权给张兴坤时的3张签字A四空白纸上做文章,王福生提议伪造张兴展拖欠王的工程款到泰生公司要钱,如事成后分给张兴坤200万元。2010年12月,泰生公司支付王福生530万元,张兴坤分文未得。

  何智勇等人控制泰生公司期间,通过王福生兑现给张兴坤“好处”有:2012年3月获得香珠花园D栋207房房子一套(102平米市值220万元);股东价150万元(已办理买卖合同,产权证未办);2012年2月,由王福生出面何智勇支付30万元(转到广发银行帐户20万元,王福生扣下10万元);2012年3月,王福生以借款方式支现金30万元用作装修房屋;其余款项王福生30多次支付约114万元。除上述房产及现金外,何智勇许诺的“1000万元”便是如此。

  多渠道自首举报无果

  2012年9月下旬,张兴展证实其持有泰生公司的65%股权已被非法变更他人。张兴坤上当受骗,深感愧对张兴展和家人,愧对借钱给他投资香珠花园的亲朋好友。12月5日,张兴坤向深圳市公安局和公安厅自首,举报何智勇、蔡维谦利用他管理泰生公司之便,利诱并威胁他实施发侵占张兴展股权的犯罪活动。但是,公安局居然书面推诿,让张去找被举报人的“保护伞”——工作组反映。

  福田区人民法院(2013)深福法民二初字第4774号民事判决书截图。

  “官商勾结”内幕浮出水面

  2007年至2009年期间,德信公司利用美女、吃、喝及多次商业贿赂市工作组吴步源到香港、海南、武汉等地游玩。吴步源放权把政府查封清出的104套房产,不经法院裁决,套现巨额暴利,亦不清还债权人的抵押房款,严光辉、王福生、吴巍、高海贝等4人便变卖77套房产收入约1亿元。严光辉说,把预留的27套房产分在自己人名下使用或者出租等,同时征收了业主6000多万元,合计1.5亿元转移在他们账上。严光辉分得500万元奖金后被解聘,由王福生接受替其总经理位置。

  2011年,吴步源以纪委名义去函经侦支队,要求立案查处张兴坤虚假合同。

  5月16日,因泰生公司到公安局控告张兴坤欲吞并公司财产索要1000万元。同时,张兴坤亦正在告何智勇等侵吞股东财产,材料已交市公安局。6月16日左右,公安局第七大队杨大队长电话通知张到该队时说:“现公司告你虚假认购房31套,现在未造成公司损失,你要写保证书,就不禁闭你。”张被强迫写保证书后,方可离开。

  11月21日,第七大队下达不予立案通告“所投诉不属立案范围”。同月25日左右,王福生致电张让张陪他去找杨大队长,王称,“你们告状的事公安局不受理了,公司让送27万元去感谢杨帆大队长”。到了公安局,因王没有带身份证进不去,他打电话叫他儿子送身份证过来后,王福生与张兴坤一起拿两个深棕色的纸袋(装有27万现金)送到杨帆办公室。

  遭“神秘电话”恐吓和被“查封”

  张兴坤提供的一份2013年5月23日电话录音显示,自称是“中纪委第八科室二处的张胜超”恐吓他称:“对方在省纪委关系很厉害,你的事没戏唱了,我向省纪委黄书记打个电话汇报,设法帮你争取拿回几千万,你就回香港养老,不要再去闹。”

  2013年7月14日凌晨,一直被何智勇、蔡维谦等人掌控的物业管理公然的撬门开张兴坤的房屋,搬走其所有物品,房门被“查封”,张报警亦无人受理。

  张兴坤两个家都被“封”。

  张兴坤强调,2009年至今,他一直上访、举报,遭到工作组的不作为和泰生公司的涉黑打击报复,现在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在深圳这个法制社会,竟然发生如此恶劣的违法事件,违法人员至今仍逍遥法外。他相信深圳市纪委、法院、公安局等会调查核实,并秉公处理。他勇敢地站出来揭发内幕,该是他承担的法律责任必须承担。以上反映的事情全部属实,如有半点虚假,他愿意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廖仕禄)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zhuangyuan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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