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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一地二嫁”引诉讼,旬阳“民告官”艰难胜诉

来源:金黔在线   作者:金黔   2014-03-26 22:54:00

  3月13日,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该县人民政府“一地二嫁”行政行为违法,“责令旬阳县人民政府在90日内采取补救措施”。

  此前,该县两位“业主”同时声称拥有同一地块的使用权,且分别持有合法手续。由此引发了一场激烈的“民告官”诉讼与对抗。

  8年前,旬阳县城关镇居民李志国与廖海英经合法手续申请获得两宗集体土地用作“宅基地”,可在3年前,这块集体土地未经征收即被县国土局作为国有土地向当地一家房地产公司出让。而作为土地权益人的李志国夫妇竟然对这块土地被出让、办理使用权证毫不知情。

  “一女二嫁”引诉讼

  2013年12月13日,李志国与廖海英将旬阳县人民政府告上了法庭。

  此前,李志国一家与当地知名企业陕西科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科力公司)爆发了冲突。

  冲突现场位于旬阳县城关镇刘湾社区的两块共300平方米的宅基地。

  2006年5月,李志国、廖海英与刘湾社区三组、四组签订了宅基地使用权协议,在缴纳了土地转让补偿款并经当地国土资源勘丈确认后,镇政府同意李、廖占用上述地块建房。

  2013年11月,李志国和廖海英发现,自己的宅基地被科力公司圈占并开挖施工。前往交涉时才得知,这块地已被县国土局出让,用于建设一个商品房楼盘。

  科力公司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显示,该公司已于2010年12月取得包括该地块的使用权。而李志国与廖海英手中也持有经社区村组、居委会和乡镇府同意的农民建房用地审批手续。

  双方随即爆发冲突。

  僵持不下间,2013年11月,科力公司以“阻挠建设施工”为由向旬阳县人民法院起诉李、廖。12月25日,旬阳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支持了科力公司的诉讼请求,判令先予执行,要求李、廖不得阻碍原告建设施工。

  12月23日,李、廖一纸诉状,将旬阳县人民政府告上了法庭。要求依法撤销颁发给科力公司的涉案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与此同时,自知“民告官维权难”的李志国选择了向本报投诉反映。据其向记者出示的相关材料显示,8年前,李、廖分别与刘湾社区三组、四组签署了征宅基协议,征用“桥沟谭河滩荒坡作为永久性私人建房用地”,并先后如数缴纳了征地补偿款18400元。

  盖有社区居委会和城关镇人民政府公章的勘丈卡和村民建房用地申请表证实,李、廖已实际获得了上述宅基地的使用权。

  此前李、廖分别向旬阳县城建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却被告知“县政府对城区建房审批暂时冻结”,以致至今未能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而记者获得的旬国用(2010)第143号使用权证则显示,科力公司于2010年12月31日经出让获得了坐落于刘湾社区的一宗面积为1623.52平方米的国有土地,用途为“住宅”。

  李、廖的宅基地正位于上述地块之内。

  国土局被指暗箱操作

  2014年1月20日,记者在旬阳县城关镇刘湾社区看到,位于旬河河滩的涉讼地块上,科力公司的挖掘机和拉土车仍在现场施工,出口处则被一辆工程车辆阻挡。

  河岸上,一块巨幅建设项目广告牌显示,正在这里建设的是由科力公司开发的一个名为“锦绣家园”的房地产项目。“规划建设用地36906.9㎡,一期审批建筑总面积16万平方米,二期待审批面积50万平方米,计划投资3.5亿人民币,开发商品住宅1060套,商业用房1.1万平方米,停车位530个。”

  http://news.gog.com.cn/system/2014/03/26/013324370.shtml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zhuangyuan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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