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师德考核有新"硬指标" 划定12条"高压线"
来源:烟台日报 作者:李京兰 2014-04-08 11:06:00
李京兰
本报讯近期,市教育局对师德考核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出台了《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师德考核有了新的“硬指标”,划出了教师不可触碰的12条严厉“师德高压线”。
学生、家长参与“打分”
在31日召开的全市德育教育工作会议上,市教育局局长纪德臻表示:“教师的道德水准应该比其他行业的从业人员更高一层,老师应善待每一个学生,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个别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强迫或诱导学生参加自己或社会组织的补习班,损害了学生的利益,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严重影响教师形象。对于这种以敛财为目的的“有偿补习”行为,教育部门称“要严惩,需下大力气解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一直是教育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年以来,教育部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方法》。近期,我市的师德考核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全市教师的师德水平,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师德如何考核?师德考核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实施,并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每学年末进行一次。在对教师师德考核中,学生、家长、教师都将参与到对教师的师德评议中,采取无记名投票以及问卷调查方式,给老师打分,要把学生和家长对师德的意见放在重要位置,作为师德考核结果最主要的参考依据。
划定12条“高压线”
师德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在师德考核办法中,列出了十二种教师考核不合格的情形,其中包括,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组织、参与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或在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的;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师生安全事故的;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等。违反任何一项将考核不合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该考核办法将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包括民办教师都囊括在内,在教师择优上岗、晋级、评聘职称、评先推优、绩效考核方面,对违反从教行为和职业道德缺失的学校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今年,市教育局将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强素质修师德、树形象展师风”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从教行为,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本领。
责任编辑: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