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生“二孩”各地处理宽严不一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宗禾 2014-04-06 11:03:00
浙江:在1月17日政策实施前违法生育两孩,同时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已经送达的,决定继续有效;对于此前违法生育的单独夫妻,而征收决定书没有送达的,符合条件的需要在6月30日之前补办手续,相关部门将“特事特办”。符合条件并怀上但未分娩第二个孩子的,夫妻要抓紧办理审批手续。
湖北:中央启动“单独两孩”政策前就已生育的,是违法生育;在中央规定之后,省里修订条例之前生育,属于行为合法,程序不合法,但可视情况进行人性化处理;在省里修订条例之后生育的,则属合法生育。
上海:单独夫妇在3月1日“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之后生育的,可以补办再生育申请审批;而在3月1日之前生二胎的,要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广东:单独二孩实施前抢生宝宝仍算超生,将依法处理,但在政策落地前怀孕的“单独”妇女,会为其制定人性化的过渡政策,不算违法生育。
(宗禾)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庄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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