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部分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整治被黄牌警告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李乐涛 2014-03-25 12:14:00
大众网聊城3月24日讯(记者李乐涛)3月24日,记者从聊称市委政法工作会议暨平安聊城建设表彰大会上获悉,聊城市部分乡镇(街道)、内部单位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一票否决、黄牌警告。
据介绍,受到黄牌警告的单位中,个别地方领导对综治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基层组织不健全,综治办公场所不适应工作需要,综治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经费保障不到位,基础工作较差,如东昌府区沙镇镇、茌平县洪官屯乡、高唐县尹集镇;个别地方综治大巡防工作开展不到位,造成可防性案件发案较多,人民群众安全感受到影响,如阳谷县高庙王乡。
个别单位领导对综治工作不重视,不研究、不部署,综治工作形同虚设,如山东聊城鲁西国家粮食储备库、莘县盐业公司;个别单位综治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没有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本单位职工教育及重点人员管控不到位,致使发生职工违法犯罪事件和上访事件,如茌平县中医院、冠县工业公司、招商银行。
个别单位治安防范能力薄弱,安全意识不强,单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如聊城市纺织纤维检验所、聊城市水文局、东昌府区农业局;个别单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单位发生被盗案件,如东阿县河务局;个别乡镇综治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对矛盾纠纷排查不及时,对重点人员管控不到位,化解稳控措施不力,导致发生群体上访事件和恶性刑事案件,如临清市潘庄镇、冠县桑阿镇、东阿县铜城街道、莘县魏庄镇。
据悉,被一票否决的乡镇(街道)、单位在未解除一票否决前,取消被评为文明、先进、模范等各种荣誉称号的资格;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干部,不得晋升职务,推迟一年晋升工资档次,在治安面貌改变之前,取消干部本人评先授奖的资格。被实行黄牌警告的单位,在黄牌警告期间,取消其获得综合性奖励资格,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得评先授奖。
凡被一票否决的乡镇(街道),辖区派出所、法庭、派驻检察室、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综治职能部门负有连带责任,取消其集体和主要负责人的评先授奖资格。
责任编辑:庄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