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明年起施行

2018-12-18 16:26:00 来源: 大众网日照·海报新闻 作者: 孙瑜泽

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日照·海报新闻12月18日讯(记者 孙瑜泽)12月17日下午,《日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日照市会展中心举行。会中指出,《日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继《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之后,我市制定的又一部城市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五章三十六条,以促进公民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为目标,分别对文明行为规范、实施与保障、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在条例中作了多处创新性规定,明确了保护海洋环境、规范旅游行为、不得随意晾晒海产品、整治不良婚丧习俗等方面的规定,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明显增强。

  在对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设置处罚的基础上,注重采取多种鼓励支持措施和综合管理手段,治理社会陋习,弘扬正能量。明确规定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制度、文明行为表彰奖励制度、不文明行为曝光机制、不文明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等,有助于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第四章法律责任中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行驶、车窗抛物、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擅自堆放、摆放、晾晒粮食、海产品、渔网及其他物品的等均处50—3000不等的罚款。

  文明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城市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2017年,日照市以全国第二名的优异成绩被表彰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条例》的制定出台,填补了我市精神文明立法的空白,消除了文明行为认知领域的盲点和误区,将有效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文明城市内涵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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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牟奕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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