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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日照市实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大众网日照12月5日讯(记者 赵洪芝)12月4日,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日照市实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提出到2018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以林长负责制为基础的林长制管理体系。
根据《日照市实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实行林长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组织体系、工作职责和保障措施。实行林长制将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实现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林业效益“三增”,实现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三防”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实现保护优先、协调发展、绿色惠民的现代林业发展目标。同时,会议还明确了林长制3大类9项具体任务。
11月27日,日照市林业局曾就林长制实施方案开展专题培训辅导,强调,与其他省市相比,日照市实行林长制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并且与新一轮林水会战、林业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有机融合,符合我市林业建设现状和发展规律,要加大力度推进该项工作。2018年底前,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林长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构建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其中2018年11月,出台市级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建立市级林长体系;12月上旬,出台区县级林长制实施方案、相关制度,建立县级林长制;12月底前,出台乡镇级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建立乡村两级林长体系。
记者了解到,自2015年11月启动林水会战至今,日照市已累计完成造林46.95万亩,完成投资53.08亿元,日照林业正处在历史发展的重要时机。各级林业工作者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功在当今,利在千秋。为切实加强全市森林资源的保护、建设和发展,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林农收益,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日照市成为全省率先实行林长制的地市,也将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总结工作经验,为全省林长制工作做好典型示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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