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11月1日讯(记者 徐静静 通讯员 万峰 李欣) 近日,记者从日照检验检疫局了解到,质检总局、海关总署于2017年10月30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公告(2017年第93号),提醒日照辖区进出口企业应及时关注。
据了解,此次调整取消涉及工业品的158个海关商品编码的海关监管条件“A”,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进境检验检疫监管,涵盖电动真空吸尘器、音箱、录像机等多种工业产品;取消涉及烟草的4个海关商品编码的海关监管条件“A”,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进境检验检疫监管,仅实施出境检验检疫监管。以上调整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详细调整内容可登陆质检总局门户网站查询。
据日照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为实现对进出口商品的有效监管,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国家质检总局通过建立灵活的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每年根据质量状况和风险情况调入和调出一定比例的商品,实现目录管理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符合世界贸易组织有关协议、国际惯例和进出口贸易便利化要求,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