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焊切割引发火灾 日照一男子被处10日拘留
来源:大众网 2017-10-11 10:07:00
王某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
大众网日照10月11日讯(记者 侯彦平)在实施气焊切割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引发火灾。10月9日,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依法对气焊工王某过失引起火灾行为做出为期10天的行政拘留。
9月28日,辖区某单位发生火灾,东港消防大队特勤中队迅速赶到火灾事故现场进行处置,所幸,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东港消防大队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得知:事发当天,该单位正在进行装修,项目施工人员王某在进行气焊作业时,过失引起火灾并将现场引燃发生火灾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对气焊工王某进行为期10天的行政拘留,王某表示服从处罚决议书决定。
今年以来,东港区消防大队大力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排查,铁腕执法,强化拘留措施。不断查找漏洞。各职能部门发挥主抓主管作用。各镇、街道以当地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站、派出所消防工作办公室在为主力军,发挥各级网格员的主观能动性,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活动,落实“网格化”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东港消防大队联合公安机关共同制定检查标准,集中整治无证电焊、气焊等违反规定使用明火的行为。按照“不漏一地、不漏一家”的要求,对全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清查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拘留等各类处罚,采用“远景取证、细项取证、专项取证”的方法,及时对证据进行固定,通过共同行动,促使案件均能在24小时内完成,形成了一套严格规范的拘留执法模式。
同时,东港消防大队不断拓宽宣传阵地,依托传统媒体、新媒体开展火灾隐患曝光和消防刑事案件警示教育,传播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法律法规,切实强化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有效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创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工厂企业员工及个人,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割等具有火灾危险性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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