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10月10日讯(记者 侯彦平)10日,日照市住建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日照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处理情况的通报》,对日照市境内四家物业企业进行了通报。
根据《关于建立物业服务公开公示制度的通知》(日建发〔2017〕77号)的规定,结合日照市第三期《问政日照》中曝光的相关问题,9月29日,市住建局组织对部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公开公示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有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日照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安泰水晶城小区、日照丽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丽城花园小区、日照隆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香格里百合郡小区“一箱三栏”设置不规范,未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日照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日建发〔2017〕85号)的规定,分别予以扣减信用分值2分;日照泰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京泰盘龙湾小区未按要求设置“一箱三栏”,扣减信用分值6分。市住建局已对上述4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分别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扣分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
据悉,各区县物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物业服务公开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未按要求设置“一箱三栏”或设置不规范的物业服务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公开曝光,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绝不姑息迁就。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引以为戒,克服侥幸心理,认真查漏补缺,通过建立公开公示制度,进一步增强物业服务透明度,树立起物业服务行业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