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9月7日讯 2017年9月6日,东港公安分局对日照华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这是2016年1月1日我国《反恐怖主义法》正式实施以来,东港公安分局根据《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对违法行业场所作出的首例巨额“反恐罚单”。
2016年11月8日、2017年4月20日、2017年5月10日和2017年7月3日,东港公安分局民警四次在工作中发现日照华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按规定查验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每次均对该酒店作出罚款处罚,并责令整改。
2017年8月17日,东港公安分局治安、反恐等部门组成的查访组在检查中再次发现:日照华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客房的住宿旅客身份信息进行查验登记。日照华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反恐怖主义法》正式实施以来,多次未按规定对旅客身份进行查验登记,并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罚,且被责令整改后拒不改正,对此东港公安分局于2017年9月6日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酒店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并对该酒店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分别作出罚款1000元和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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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反恐罚单”?
简单来说,就是公民或法人等主体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对此作出的行政处罚。收到“反恐罚单”并不意味被处罚人的行为就是恐怖行为,但是被处罚人也可能会因此支付巨额的罚款。
什么情况下,人们有可能会收到“反恐罚单”?
《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和第九十条的有关规定与人们的生活联系比较紧密。
如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若没有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予以运输、寄递的;未登记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的,就有可能会收到“反恐罚单”。
如宾馆、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在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情况下也有可能收到“反恐罚单”。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您在微信朋友圈或微博等平台上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也有被开“反恐罚单”的风险。
如何避免被开“反恐罚单”?
建议各位公民和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建议有关单位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要依法落实身份信息查验登记工作,如住宿实名登记、房东要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承租人信息。建议所有人要主动配合宾馆、房东、车站等工作人员核对身份信息。
法律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