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 大众网主站 | 广告服务 | 投稿|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日照新闻

日照公租房刚配租了一批 下一批在9月10日左右

来源:大众网   作者:侯彦平 李烁   2017-08-15 10:05:00

大众网日照814日讯(记者 侯彦平 实习生 李烁)88日至9日这两天,日照市主城区第三季度第一批日照公租房在市住建局住房办进行配租,67位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65户中等偏下、低收入家庭,按照排序选房签约,日前配租情况在日照建设信息网进行了公示。

记者了解到,这次公租房配租提供了158套房源,主要来自新建的祥博社区、兴海路公租房,还有聊城路公租房、中盛幸福苑、新营华府的部分房源。

主城区城市住房保障范围为日照街道、石臼街道、秦楼街道、香河街道、北京路街道、奎山街道、卧龙山街道区域内,保障对象是城区范围内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以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公租房面积在40-60平方米,目前,租金核定价为每月9/平方米,一年下来也就是4320元至6480元之间,承租公租房的中等偏下家庭、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分别按照承租租金的50%70%90%进行核减,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按承租租金的30%进行核减,核减后低保家庭的年租金也就600元左右。

什么样的人和家庭可以申请呢?

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申请条件。

(一)新就业职工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承租政府公租房:

1、具有住房保障适用区域内常住户口;

2、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不满28周岁;

3、适用区域内无房;

4、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者与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住房公积金。

(二)外来务工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承租政府公租房:

1、具有住房保障适用区域内居住证;

2、住房保障适用区域内无房;

3、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城市居民住房保障申请条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住房保障适用区域内常住户口;

(二)夫妻双方平均年龄28周岁以上,单亲家庭及单身申请人年龄在28周岁以上;

(三)家庭成员年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中等偏下收入标准线以下;

(四)无房或者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城市居民住房困难家庭,既可以自主在市场上租赁住房,也可以申请承租政府公租房。

这次配租完成后,很多符合条件的市民可能因各种原因没能租到,但是您不要着急,下一批将在910日左右就要进行配租,报名时间实行常态化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随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报名。 

业务咨询电话:

日照街道:   8168377

石臼街道:   2218129

秦楼街道:   8373018

香河街道:   2173018

北京路街道:  8367707

奎山街道:   8617025

卧龙山街道:  7987531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李雪
分享: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