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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法治文明和谐共建美丽家园”活动启动

来源:大众网   作者:邓梦娇 魏振彬   2017-07-27 16:57:00

大众网临沂726日讯记者 邓梦娇 见习记者 魏振彬26日,临沂启动“法治文明和谐共建美丽家园”活动,首站走进蓝钻庄园小区。本次进社区活动旨在借助法制宣传平台,了解开发商、物业、业主等多方的民意诉求,通过合理、文明的方式解决问题,破解社会管理难题。

近期,临沂多处小区出现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纠纷,面对新的社会问题频发的现实,如何化解物业与业主间矛盾?物业如何更好地服务业主?业主如何与物业沟通?这些琐事,关系到居民生活幸福感。需要以法治促和谐、以文明促和谐、以共建促和谐,共同守护属于自己的美丽家园。

临沂市万城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磊致欢迎辞

临沂市万城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磊致欢迎辞

26日下午,“法治文明和谐共建美丽家园”活动首站在蓝钻庄园小区举行。兰山区政府法制办主任苗润华,兰山区文明办副主任盛万莹,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副局长管涛,兰山区普法办副主任房振强,兰山区住建局副主任科员王郡山,柳青街道办事处城建办主任朱建国,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临沂分公司总经理、大众网临沂站站长徐传文,以及企业代表临沂市万城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磊,临沂广盈物业工作人员、蓝钻庄园小区业主代表、大众网网友代表等,共同参加本次活动。

兰山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临沂大学法学院教师李金通过课件展示并为市民现场答疑解惑

兰山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临沂大学法学院教师李金通过课件展示并为市民现场答疑解惑

业主代表现场提问

业主代表现场提问

不交物业费用,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停水停电?电梯不运行,物业公司有责任吗?活动现场,兰山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临沂大学法学院教师李金通过课件展示并为市民现场答疑解惑。有业主问,业主未居住还要交物业管理费吗?兰山区政府法律顾问团解答,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后,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因此,业主虽未居住但仍需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广盈物业经理陈龙宣读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倡议书

广盈物业经理陈龙宣读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倡议书

广盈物业经理陈龙宣读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倡议书。陈龙介绍,一直以来,广盈物业本着“以人为本,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为业主提供周到细致的人性化服务,营造与业主的和谐关系。通过今天的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强化物业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合法合规的处理小区内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树立企业形象,增强品牌意识,以诚信优质服务打造行业品牌,用品牌服务来赢人心、立口碑。

活动现场,蓝钻庄园小区业主代表朱艳雷宣读“争做文明业主·共建美丽家园”倡议书

活动现场,蓝钻庄园小区业主代表朱艳雷宣读“争做文明业主·共建美丽家园”倡议书

活动现场,蓝钻庄园小区业主代表上台宣读“争做文明业主·共建美丽家园”倡议书,并倡议大家携起手来,共筑和谐物业,共建美好家园。

兰山区普法办副主任房振强说,建设和谐美丽家园、创造美好生活需要人人参与,合力推进

兰山区普法办副主任房振强说,建设和谐美丽家园、创造美好生活需要人人参与,合力推进

兰山区普法办副主任房振强说,兰山区司法局、兰山区普法办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实现社会管理创新,坚持廉洁公正执法”的工作重点,深化对“和谐共建美丽家园”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抓好各项建设工作的落实,有效助推美丽家园建设工作,为“和谐共建美丽家园”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建设和谐美丽家园、创造美好生活是关系群众福祉的大事,需要人人参与,合力推进。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副局长管涛说,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增强物业公司职工和居民的法律意识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副局长管涛说,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增强物业公司职工和居民的法律意识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副局长管涛说,兰山警方始终坚持“立法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促进美丽家园的建设,通过积极开展“1+2+N”(1名民警、2名辅警、N名网格员)、一村一警务助理等一系列工作,形成了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治理的工作格局,为全区社会治安形式持续平安有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增强物业公司职工和居民的法律意识,时刻做到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自觉做知法、守法、懂法、依法的好公民。

兰山区政府法制办主任苗润华介绍,区政府法制办将继续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协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推进“法治文明和谐共建美丽家园”进程

兰山区政府法制办主任苗润华介绍,区政府法制办将继续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协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推进“法治文明和谐共建美丽家园”进程

兰山区政府法制办主任苗润华介绍,开展“法治文明和谐共建美丽家园”系列活动,旨在通过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及对具体实际问题的答疑解惑,提高业主的法律意识,指导业主们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履行相关义务;同时敦促物业方加强自身的管理力度,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为业主创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工作环境。下一步,区政府法制办将继续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协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探讨研究,深入了解民意诉求,形成立法建议,完善管理制度,破解社会管理难题,理顺物业管理中的利益关系,有效解决物业管理纠纷,实现物业管理的良性发展,推进“法治文明和谐共建美丽家园”的进程。

兰山区普法办副主任房振强,兰山区住建局副主任科员王郡山,为业主代表赠送普法书籍及小册子

兰山区普法办副主任房振强,兰山区住建局副主任科员王郡山,为业主代表赠送普法书籍及小册子

针对市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兰山区司法局和兰山区住建局专门印制了相关法律答疑书籍及普法小册子,活动现场,兰山区普法办副主任房振强,兰山区住建局副主任科员王郡山,为业主代表赠送普法书籍及小册子。

相关领导共同为蓝钻庄园揭牌

相关领导共同为蓝钻庄园揭牌

此外,活动现场“法治文明和谐共建美丽家园”揭牌,临沂市万城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磊表示,作为一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爱心企业,除了参加本次活动外,还积极参加“新年新衣”捐赠、社会救助、捐资助学等多项公益活动。下一步,万城置业将一如既往积极履行企业责任和义务,更好地回报大众,回报社会。

本次“法治文明和谐共建美丽家园”活动由兰山区文明办、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兰山区司法局、兰山区住建局、兰山区政府法制办、兰山区普法办主办,大众网临沂站、兰山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承办。首站选择临沂市万城置业有限公司旗下的蓝钻庄园小区,该活动将继续走进兰山区多个小区开展,旨在通过开展进社区现场解答,发放宣传册等方式,了解民意诉求,利用法制手段,进行有效引导,最终形成立法建议,破解社会管理难题。

 

 

 

初审编辑:张丽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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