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7月4日讯(记者 侯彦平)物业公司应该怎样评级?近日,日照市住建局发布了《日照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基础信息、优良信息和不良信息”三大类,拟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和D四个等级。即日起至7月8日,市民可以向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反馈意见。
为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行为,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日照市实际,日照市住建局发布了《日照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中表示,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含外地来日照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信用评价,接受相应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基础信息、优良信息和不良信息”三大类。
据介绍,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基准分为100分,实行日常加减分制,按年度综合评定信用等级。信用信息总得分=信用基准分+优良信用信息得分-不良信用信息得分。信用等级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物业服务企业不同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分类管理,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征求意见稿中还明确标明了物业服务企业优良信息和记分标准及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息和记分标准。即日起至7月8日,市民可以将自己的建议意见进行反馈,联系电话:7979139,电子邮箱:rzwygl@163.com。